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襄阳晚报【记者曲辉】记者昨天从市纪委监察网站获悉,襄城区举报11起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群众周围发生的“四风”和腐败典型事件。
年3月至年1月,原卧龙镇党委副书记、镇长刘佳安排了15次同城聚餐,共计人民币。 项城区纪委在党内给予刘警告。
原卧龙镇党委副书记黄分管襄阳襄城信息处有那些项目信息办事机构从事。 年5月至年1月卧龙镇政府安排同城餐饮清算文件签字审批时,审核不严格,导致餐费人民币支出。 襄城区纪委在党内对黄给予了警告。
原襄城教育局党委书记、局长张永成违反政府采购规定和廉洁自律,单位挪用专项资金,失职。 经中共襄城区委常务委员会批准,襄城区纪委撤销张永成在党内的所有职务,他的职务级别从正职领导降至副职非领导。 经襄城区人民政府批准,襄城区监察局免去张永成襄城区教育局局长职务。
党组织成员、襄城区财政局国有资产管理局副局长、局长杨丹在父母生病住院并为父母举行葬礼期间,领取了区财政局及其所属单位相关人员赠送的部分人民币。 襄城区纪委在党内警告杨丹。
年1月和年11月,瓯庙町荔湾村党支部副书记、村委会副主任程分别为儿子举行婚宴,为孙子举行满月宴,领取该地区居民3150元礼金。 襄城区纪委在党内警告王乐。
瓯庙镇张西村党支部书记、村委会主任冉立非法转卖土地所有权、滥用毒品、侵占集体资金、贪污受贿。 禹城区纪委给予冉立党籍处分。 伦立因非法转卖土地权被判处有期徒刑4年,并处罚金15万元。 收回违法所得1万元,上缴国库。
瓯庙镇张西村委员会副主任李志雄贪污占有集体资金,参与非法转卖集体土地的全部权利。 襄城区纪委给予李志雄一年的缓刑。
参与瓯庙镇张西村党支部成员、财经、党员刘庆柱贪污、侵占、非法转卖集体土地的所有权。 襄城区纪委给予刘庆柱一年的缓刑。
瓯庙镇村党支部书记、村委会主任廖文全、村委会副主任黄、党支部委员、委员雷因玩忽职守,严重侵害耕地。 襄城区纪委对廖文全瓯庙镇村党支部书记给予撤职处分,并在党内给予黄、雷严重警告处分。
欧苗镇高庙区党委书记王碧文严旭,欧庙镇党委委员,副市长瓯庙镇党委副书记,市长李超。 瓯庙镇党委书记姜子三因玩忽职守,严重侵害耕地。 严旭负有首要指导责任,其他三个国家负有重要的指导责任。 虞城区纪委给予了王碧文、姜子党内严重警告和党内警告。 襄城区监察局授予严旭、李超管理权
襄城区改造范围包括18个项目
古城轴承厂老干部楼路、轴承厂八街道坊路、中石化万山加油站西侧路、轴承厂九解放路、轴承厂水厂路、轴承厂环翔龙路环建坊路、轴承厂解放路12号、长清辅助巷(中心医院家属前面)、庞公祠路(庞公祠区前、东、滨江路方向) 真武山603户小区前路、古城新安街、亚信超市西巷、新城湾路(东内环荆州街)、鲍彤路(香洲二路-万山医院)、落角街(胜利街-太极半导体)等后街小巷全面整治。
列入樊城区改造范围的文案有28篇
永安巷、梅雨巷、板桥路、东台小区路、东方墨尔本路、长风路、清风路、香河巷、石臼路阳湖段、石臼路石浦段、王火八组路、石臼洞村八组路、石臼洞村九组路、石臼洞村十组路、后家洼小区路、利民路、铁路文化路
友谊街有十条后巷。 东西巷、友谊巷南北巷、万和南巷、黄沙垴巷、商贸城东路、商贸城西路、商业街路、张湾油坊路、西湾一巷。
纳入改造范围的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有8个
万达北路、万达中路、万达路、东兴路、车城社区路、海关路(春园路-火炬路)、赤活路(长虹路海关路)、复线铁路(火炬路-赤活路)等8条后街小巷全面整治。
标题:“襄阳襄城信息有那些项目信息事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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