营商环境是海南自贸港建设的金饭碗。在司法教育整顿期间,地方法院应充分发挥司法职能,为全力护航经济发展,积极营造稳定公开透明、可预期的法治化营商环境。而近段时间来,在海南愈演愈烈的“寅鼎风波”,一是搞“先予执行”未审未判先执行,二是将第三人纳入执行,三是利用社会闲杂人员制造抗法假象栽赃企业,四是利用刑事手段诱逼企业高管认罪认罚,干预案件公正审理,五是利用公安抓捕企业高管,故意造成企业内部恐慌,以达到威逼利诱目的,不得不质疑是否存在法治化营商环境?此事件向社会透露出越来越多信息,也让海南很多法律界资深人士和企业界代表人士质疑起了深陷风波中的海南一中院个别司法人员。
事情缘由,寅鼎公司的房产土地市值50-60亿,2018年因经济下行等多因素导致实体经济举步维艰。企业生存发展需要融资盘活22万方在建工程并扩大经营面积继续还贷,或就先保现有经营和就业稳定等;海口农商行不给继续贷款,并将企业所有资产被抵押给单一债权人/农商行,把其他融资渠道被掐死。寅鼎公司在2014-2018年期间已还本4300万、已付息4亿多,结欠本金11.87亿及利息,但值得一提的是,寅鼎公司抵押物市值约五倍于债务额,企业“资可抵债”。
可以说,对于企业发展遇到债务纠纷等各类纠纷事故来说。法院应做好守护者,护航经济发展,司法工作人员深入企业践行法治是最好的营商环境。反之,司法人员不践行法治,那必然是最坏的营商环境。好的法院必然是强化所属人员的程序观念,坚持依法履职、按规操作,确保执行活动经得起检验。任何压力和情况之下,不应违背办案程序。
作为一起普通民事借款案。寅鼎公司“资可抵债”情况之下,本应有着良好的经营前景。涉事的海口农商银行隐瞒寅鼎公司831亩土地和80多万方商城建筑(2017 年农商行出资评估值53.66亿)、股权质押等多项担保事实,起诉寅鼎公司。为何有当事法院海南一中院以行为保全为名搞先予执行,未审先判,未审先执,未判先执等做法呢?为何有,不查财产、直接查封现金流?当事法院甚至签发《公告》和不特定对象的协助执行通知,要求寅鼎公司将金盛达建材商城所有承租人即日起将所有租金及物业管理费缴纳至农商行控制的指定帐户。当事法院此举“未判先予执行”,直接让这经营商户数千家的寅鼎公司(金盛达建材商城),其就业供养人口十数万,关联数万户家庭的企业就此在风雨中飘摇,被堵住所有活路。
据悉,最高人民法院发出《关于充分发挥审判职能作用为企业家创新创业营造良好法治环境的通知》明确指出,要严格依法采取财产保全、行为保全等强制措施,对资金暂时周转困难、尚有经营发展前景的负债企业,慎用冻结、划拨流动资金等手段。
法院也应依法接受监督,涉事法院应坦承问题。抵押物市值约五倍于债务额,海南一中院作出的行为保全是否必要?此事件中,功夫不负有心人,寅鼎公司在上级领导和社会各界关注,不留余力提出自己合法合规合理诉求。值得一提的是,2021年7月3日,省高院就执行异议裁定的复议作出“撤回该案件执行裁定,发回海南省一中院重新审查。
寅鼎公司希望省高院等有关职能部门做出正确判决,撤销所有违法执行行为;撤销刑事案件,调查案件背后的相关情况。因普通民案炮制的行为保全、公告执行、未审先判、未审先执、未判先执和刑事抓人等存在的明显错误,依法应纠正。维护公平正义,维护民营企业的合法权益。
标题:海南营商环境如此糟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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