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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制度》提到快递公司总部就重大业务管理问题作出决定后的三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国家邮政局提交《快递公司总部重大经营管理若干事项风险判断情况报告》。 评估文案包括经营管理决策的原因、完成时的状态、可能影响快递互联网稳定运行的程度和范围、可能引发群体性事件的新兴和倾向性问题、是否存在严重影响快递服务质量的风险管理措施等8个方面 国家邮政局收到判断报告后,将按照《国家邮政业突发事件应急预案》等规定采取相应措施。
在法律责任层邮政快递的最新动态方面,《制度》确定了快递公司总部未按期提交报告或报告不完整、公司受到风险警告后未作补充判断或提交报告时的法律责任。 服务质量、安全、业务流程等方面不实施统一管理的,由邮政管理部门按照《快递暂行条例》第四十一条的规定处理。 产生重大影响,公告。
另外,邮政管理部门根据快递公司总部重大业务管理的几个事项,造成公司运营互联网拥堵的风险程度,及时提请社会关注快递安全和服务质量等风险。 发生二级以上紧急情况时,邮政管理部门应当及时公布相关公司的业务范围和异常服务能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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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邮政快递最新动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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