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篇文章1327字,读完约3分钟
爱虚荣会导致校园高利贷
记者随机采访了大学生。 一位大学三年级学生王泽(化名)告诉记者,他的很多同学为了跟上潮流,付了钱。 “一个月的生活费不足2000,很抱歉。 ”。 王泽说,信用卡在同学中很常见。 平时和同学见面吃饭,从200到400不等。 聚在一起,少唱一个月就近千元。 没有信用卡就不能携带。 因为王泽住在长春,所以每月的生活费比其他同学少1500元,高于长春最低工资的1320元。
了解大学生的这种费用心理,许多家庭贷款人引导大学生以低门槛高速借款,等待高利率的收款机会。 贷款人之所以选择大学生为经营目标,是因为大学生意识到不会轻易辍学,也不会有人逃跑,所以贷款更安全。 此外,大学生法律意识薄弱,也是部分融资者等待“校园高利贷”上市机会的原因之一。 “有些同学买了新手机的新衣服,心里想买,但买房子给的生活费需要几个月,想借钱。 》在采访中,贷款人张经理表示,与大学生贷款市场相比,学生更重视虚荣,对新电子设备和服有更高的追求。
父母号召
畸形费用的观念
在采访中,我们发现大多数接受采访的父母强烈反对这种贷款行为。 “对于没有稳定收入来源的大学生来说,最有可能的就是利用我们的父母存钱,供月。 ”。 有的父母担心这个。
“给学生贷款,其实是让学生和家长一起购物,一般来说是家长认为不适合现在买的东西。 ”。 另一位受访者表示,大部分学生购买这些东西是为了赶上竞争。 “这些所谓分期贷款,其实是助长孩子变态的费用观念,是学校应该抵制、培养学生健康的费用观念。 “”
学院的声明
参与高利率贷款
学生真的到了需要高利贷的绝境了吗? 一位大学教授周教授说,他从学生那里听说过一些学生借钱购买股票、上网、在节日里花钱。 “大学生在家里支付生活费,一旦卷入高利贷,很容易陷入债务泥潭。”
“高利贷潜入高中是值得警惕的。 为大学生提供了自由使用现金的可能性,产生了不良的浪费形式,其危害不容忽视。 ”。 一位大学负责人在接受采访时表示,高息贷款行为违反国家财政政策,学校将决定禁止学生高息贷款行为,无论是高息贷款还是贷款。
律师声明
这是违法的
“这是高利贷,不受法律保护! 》南关区一家律师事务所的杨志勇表示,根据法律规定,民间借贷利率不得超过银行利率的4倍。 而且这个校园贷款的利率已经远远超过了这个规定。 “大学生是成年人,但是费用观还不成熟。 一个个人或金融企业出于追求利润的动机,以宽松的门槛向大学生借钱,客观上诱发了不合理的费用。 ”。 杨志勇建议大学生不要借这种“高利贷”,不要在生活中培养比较心理,不要陷入“高利贷”的陷阱。 持有贷款的学生遇到“高利贷”非法借款的,可以报警解决,称威胁人身安全。
专家的建议
吉林省经济学家李氏表示,国家应加强对使用金融的企业的监管,提倡不竞争、不虚荣的社会风气,教育大学生树立理性的费用观念。 2009年,央行叫停银行向大学生发放1000元以上的信用卡,原因是不想让大学生在学习期间背上沉重的债务。 “中国正在进入信用费用阶段,贷款分期购买商品的现象将越来越普遍。 有关部门要尽快制定《贷款人法》,全面规范金融典型、担保和金融企业贷款行为,防止大规模金融纠纷。 ”。
(记者万程/报道)
上一页
标题:“长春高校出现“高利贷” 学长充当“内线”拉业务”
地址:http://www.hongyupm.com/gnyw/4889.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