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毒品本来是可以保护生命的,但假药的流入会导致不可挽回的结果。 生产和销售假药的人也会受到惩罚。 致人死亡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由十年以上有期徒刑至死刑。
年8月至年3月,被告崔某明知是假药,却多次购买“虎蛇龟根治风湿胶囊”、“虎骨特效风湿胶囊”、“李宝发金淑壮骨结胶囊”等假药,转卖给居住在昭平县马江町的杨(另付) 假药的销售金额是人民币。
杨还在那家淘宝店“与天下有缘”、“温暖家的一宝店”销售从崔某被告那里购买的毒品。 购买后,无锡患者疑似为假药,向医院报案。 据江苏省无锡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鉴定,崔某称杨的“虎、蛇、龟、风湿胶囊”、“虎骨特效风湿灵胶囊”、“李宝发金淑壮骨节胶囊”均为假药。 被告崔某于年4月30日被公安机关逮捕,并被绳之以法。
昭平县人民法院认为,被告人崔某违反国家药品管理法的规定,销售假药,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四十一条的规定,构成销售假药罪。 公诉机关指控崔某犯有贩卖假药罪。
被告崔某被绳之以法后,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认罪态度良好,可以依法从轻处罚。 根据被告人犯罪的事实、性质、情节和对社会的危害程度,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141条、第67条第3款、第42条、第44条、第52条、第53条和《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药品安全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12条的规定
为了确保药品安全和各患者的合法权益,药品生产公司、代理公司、药品监督部门和司法机关必须共同努力,预防和严厉打击比较有效的制造和销售假药的行为,遏制犯罪。 (本报记者董力)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四十条:生产、销售假药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罚金。 对人体健康造成严重危害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死亡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本条所称假药是指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的规定被视为假药的药品和非药品。
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第十二条《关于适用危害药品安全刑事案件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犯生产、销售假药罪的,依法处以生产、销售金额两倍以上、两倍以下的罚款。 共同犯罪分子对各自的共同犯罪分子处以生产、销售金额的两倍以上的罚款。
标题:“销售假药害贺州昭平信息事情人害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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