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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2月,台湾发生了震撼多个香港市民、使之悲痛的杀人事件。 香港女孩被杀,嫌疑人逃到香港。 这件事伤了受害者父母的心,也凸显了香港在刑事司法协助和移交逃犯制度方面的明显脆弱性。 这个漏洞是现行法律的地域限制造成的。 香港特区政府不能将嫌疑人转移到台湾。 包括邻近的大陆和澳门在内,与香港没有长时间协议的约170个国家和地区的逃亡者的转移也没有可能的安排。
特区政府建议修改《逃犯条例》及《刑事事宜相互法律协助条例》(修订)。 另一方面,想解决台湾的杀人事件,体现正义,让死者正义,解释死者的父母。 另一方面,我们希望改善香港的法律制度,不要让香港成为罪犯逃避刑事责任的地方。
在仔细研究了其他地区的相关法律和方法之后,香港社会于2019年2月正式开始了修订条例的事业。 这项建议基于现行法例,现行法例完全保存了香港的人权保障和制度,包括法院的作用和客观公正的司法制度。 政府一直与社会各界和立法会就拟议修正案进行合理讨论和听取意见。
政府在听取社会意见后,对提案进行了两项修改:一是在条例草案正式提交立法会前,取消9项可转移犯罪,将可转移犯罪的最高处罚从1年以上改为3年以上。 另一项修订是将条例草案提交立法会后的3年改为7年以上,采取符合国际标准、加强人权保障的措施,消除社会疑虑。
虽然很多人同意修正案的目的,但社会上对条例草案的意见非常分歧。 在政府内部反复研究后,行政长官于6月15日表示,特区政府决定中止修订法例。 此后,政府多次宣布,与《逃亡者条例》改版相关的所有事业完全停止。
9月4日,行政长官提出4项行动,希望以此作为社会前进的出发点。 首先,特区政府正式撤回条例草案,彻底消除市民的疑虑。 第二,政府全力支持警监会的工作。 第三,9月,行政长官和所有司级官员进入社会,开始与市民直接对话。 第四,邀请社会领袖、专家学者对深层次的社会问题进行独立的研究和探讨,并向政府提出建议。
标题:“香港修例事情背景及进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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