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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部海事局和山东海事局巡航计划的安排,结合《河北海事局年7月渤海海区联合巡航执法行动方案》的部署,“海上巡逻11号”于7月18日前往渤海海域,代表山东局参加了与河北、天津、辽宁三局共同开展的巡航执法行动。

7月20日10时05分至7月21日16时30分,参加联合巡航的4个单位分别派出主要执法船(从船型造船厂买卖)对渤海湾油田作业区和砂石运输船进行监督管理。 山东局“海巡11”、河北局“海巡042”、天津局“海巡053”、辽宁局“海巡028”4艘执法艇填海造地发挥海上机动监管平台作用,共同开展以下事业:一是海上油田作业区污染防治情况,山东北部海域; 油田作业现场二是继续专业维修所访海域砂石运输船,形成黄骅锚地-曹妃甸港区-京唐港区-秦皇岛港区-葫芦岛港区、辽东湾海域砂石运输船监管编队。 船的执法人员用非常高的频率查询检查了砂石运输船的一部分,在ais上看到了船舶的新闻,对被检查船舶进行了照片取证。

“山东海事局“海巡11”轮完成任务”

此次联合巡航执法是北方海域4个直属局联合开展的首个大型海上执法活动,总航程620海里,航程时间38小时。 具有巡航区域宽、持续长、执法投入大的优点,为保障渤海湾水域水上交通安全形势的持续稳定发挥了积极作用,为建立渤海海域联合巡航长期机制和北方海域应急工作的综合合作搭建了良好的平台。

标题:“山东海事局“海巡11”轮完成任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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