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购买时开发商增加了12平方米。 这是馅饼还是陷阱?最近,陆老师在《直通1041》专栏中抱怨说,在新郑市县豪创区买房时遇到了这样的事件。
陆老师说房子是去年买的。 当时的销售顾问从看房到签订购房合同,从来没有告诉过他家的真实面积。 听起来有点异想天开。 怎么样?
陆老师告诉记者,只有装修房子才发现面积不对:装修工收了我很多钱,知道面积不对!
陆老师急忙调查了购买合同,发现购买合同上贴的平面图是2室2室,实际买的是3室2室。 如果事情只说到这里,很多人可能会认为鲁先生是来讲自己的故事的。 是他便宜的时候。 你不知道他买了什么样的房间吗?
我卖了91平方米的三个房间。 推销员在签合同之前把我带回家了。 他给我介绍了91平方米。 陆老师生气地告诉记者。
是陆先生购买现房后,业务员带去现场看房子,签的合同。 记者看到购买合同上记载的房屋面积为91平方米,但在平面图中入口门的左侧少了一个房间。
那么,这个问题是销售员的错误,还是销售员故意隐瞒房子的真实面积? 销售员的工作目的是什么?
接到投诉后,记者前往浩创吴顿县营业部,试图找到当时卖给陆先生家的营业员。 但是,销售部经理李伟说,营业员已经走了,具体情况无法核实。
目前豪创县的态度是,实测房屋为103平方米,因此卢先生必须支付12平方米的购房款。 否则,不支付房产证。 对此,卢先生认为,开瓶器可能会产生错误的费用。 他买的是尾房,当时整座大楼的销售已经接近尾声,所以销售员并不知道房子的真实面积。 这样的推测能得到开发者的证明吗? 浩县营业部营业部营业部部长李伟确认,陆氏购买这幢房子前,8号楼开发商因工程与原计划图纸不一致,向计划部门进行了变更申报。 因为这座大楼整体延期了三个月。 这件事对销售行业有影响力,作为在第一线工作的销售人员不可能不知道。
但是,我们的问题一直没有解决。 销售员不告诉陆老师家真正的面积的目的是什么? 你今后不能只看双方争夺! 记者在卢老师家看到,这所房子在8楼2楼,室内采光效果不好,白天必须开灯。 陆老师想起了当时合同的细节,很生气:当时签约后,其身体(负责合同的工作人员)终于说房子卖完了! 当时我很烦恼,但不能生气。 被问到意思时,他什么也没说,但因为家里光线不好,所以一直卖不出去。 但是,他从没说过房子的真实面积。
最终,我们无法验证销售员是否在尾室销售的压力下故意隐瞒了家里的消息。 但是目前关于住宅面积误差的争论是,陆先生认为按照购房合同的约定,房地产开发商应该承担3%以上的面积。 但是,记者仔细浏览了合同,发现这个对购房者有用的条款被开发商前面加了十字,意味着这个条款被删除了,另一个对开发商有用的条款前面加了检验面积的错误。
购买者在签约时不仔细看的话,就不怎么会发现其中的奥妙。 但是,开发商擅自改变了房子的设计方案,给整个房子增加了房间。 这不是所谓的错误,而是设计上的变化。 因此,购房合同还规定,房地产结构发生变化的,应当提前10天书面通知买方。
好创置业有限企业不仅没有书面告知买家户型结构的变化,也没有口头告知。 对于这种行为,销售经理表示不能向记者做很多解释,只能向企业领导报告,等待结果。
那么,在这个事件中,开发者应该承担什么样的责任呢? “直通1041”法律顾问、河南春意律师事务所主任张律师说:
虽然购房合同规定面积的误差减少了很多补充,对购房人不利,但是开发商在变更住房结构时没有履行告知义务,有责任。
记者了解到,年陆买房单价每平方米5400多元,12平方米总价约65000元。 那么,开发商浩创地产企业打算承担多少责任呢? 第二天,记者又联系了销售经理李伟。
据李经理说,企业法务部认为最多可以减免5000元的费用。 关于这个方案陆老师拒绝了:这件事我只愿意负一半的责任,剩下的三万元由开发商承担。
双方溶液量完全不同。 记者联系了好创集团客服部主任王经理,王经理让位给销售部协商:企业最多可以给予5000元赔偿,也可以以其他形式进行赔偿
从王社长的陈述可以看出,双方通过协商达成协议的可能性很低。 陆老师说,如果濠创县多次用这种方法处理问题,他将通过司法途径维护自己的权益。
最后是否上法庭,结果会怎么样?
标题:“新郑梧桐春晓最新消息 新郑梧桐春晓二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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