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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委近日发布《上海市进一步推进高中阶段学校招生制度改革实施意见》,从“完整中学学业水平考试制度”、“完整中学生综合素质测评体系”、“深化高中招生改革”3个方面确定了改革措施。
初中毕业和高中招生实行“两个考试合一”,统一为初中水平考试。 评分科目总分由630分调整为750分。
(2)建立中学生综合素质测评体系,作为中学生毕业的依据和自主招生、名额分配综合测评录取的第一份考试复印件;
优化录取方法,将普通高校的录取方法调整为自主录取、名额分配综合考核录取、统一录取3种,继续优化中等职业学校的自主录取方法。 其中,中学水平的考试改革将从今年入学的6年级开始实施。 中学生综合素质测评改革和高中生录取方法改革将从去年入学的六年级开始实施。
教委今日( 22日)发表《上海市进一步推进高中阶段学校考试招生制度改革实施意见》(以下简称《实施意见》)。 《实施意见》是根据国务院和教育部的有关要求,经过两年多的研究论证,在广泛听取各方代表意见和建议的基础上,结合上海的现实情况制定的。
中考改革的价值观是多次公平,增强科学性。 促进学生全面快速发展,重视能力指导,提高学生处理实际问题的能力,加强努力实践创新素养的综合实践活动课程的实施,重视中学生社会调查、探究学习、专业体验等综合实践活动的记录,引导学生将课程学习文案与现实生活状况相结合, 完善高校招生机制,促进义务教育高质量学校均衡快速发展和高校特色多元化快速发展的要点是深化课程改革与考试评价改革的互动,通过考试招生制度改革,促进普通教育、职业教育和特殊教育的共同快速发展。 进一步加强考试招生管理,完善流程规范,保障结果公平、有力的考试招生管理机制。
《实施意见》从“完全中学学业水平考试制度”、“完全中学生综合素质评价体系”、“深化高中学校招生改革”三个方面规定了改革措施。 一是实行初中毕业、高中招生“两个考试一体化”,统一为初中级考试,得分科目从630分分为750分,得分科目、考试形式进一步调整优化。 二是建立中学生综合素质评价体系,从道德快速发展和公民素质、学习课程和学业成绩、身心健康和艺术素质、创新精神和实践能力四个方面对学生进行记录和评价,是中学生毕业依据和自主招生和名额分配综合评价采用的第一份考试复印件。 三是优化录取方法,整合普通高校现有的5种录取方法(自荐生、推荐、零志愿者、名额分配、1-15志愿者),调整为自主招生、名额分配综合评估录取、统招3种。 继续优化中等职业学校自主招生办法,推进考试
《实施意见》全文刊登在“上海教育”网站()和上海教育信息网站()上。 点击左下角浏览原文,直接输入。 此外,近日,市教委通过报纸、广播电视、网站、微博、微信等途径推进相关政策解读,并通过上海招聘热线()和“上海教育”政府微信提供咨询服务。 各区中小学也将在政策公布后一周内组织家长会,宣传和解读中考改革的相关政策。
标题:“2018上海中考改革方案公布 一看懂实施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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