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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行为:成都吉盛房地产有限企业未能按照《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规定的许可复印件,施工龙泉站区白河镇龙华路以东、东风渠以南三盛都市区四期、二期建设项目( 22#~37#、31#号楼及相应地下室),《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
行政解决:罚款人民币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第四十三条、第六十四条第二章第五条、《成都市建筑工程违法建设处罚规定》[]476号。
行政行为:成都玉龙第一房地产开发有限企业未能建设同安街办事处锦绣路西恒大玉龙天风城一期(1#、18#、21#~23#楼),违反了《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第四十三条。
行政解决:罚款人民币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第四十三条、第六十四条第二章第五条、《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476号。
行政行为:成都汇业有限企业未进行龙泉站区西河镇罗诚路以北汇川时代广场2号楼(原汇川国际)及其相应地下室的施工,违反了《成都市建筑工程违法建设处罚规定》第四十三条。
行政解决:罚款人民币
法律根据:《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第四十三条、第六十四条第二章第五条、《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476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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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成都三家房地产开发商遭行政处慧生时代广场最新动态罚 被行政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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