昨晚没出门回来,我局立即下令辖区学校椅子公安局报警解决。 警察出来后,人民警察开始与当地人民群众和李某亲人进行相互搜索。 14时许,据人民大众报道,在邻接的青桐村委会竹花村某废弃物采石厂的水坑中发现了遗体,经分类,其死者为张某。
经过狱警现场调查,死者表皮无伤痕,因清除外部暴力行为而死亡。 然后,民警进行了大量的实地调查。 经过几次调查,7月29日,张某的同学陈某(女)说事情已经过去。 根据陈某的说法,6月29日中午下课后,陈某和张某一起玩,18点左右,两人赶到青桐村委会竹花村某废弃物采石厂的水坑,张某不小心沉入水深,陈某尝试救援未成功。 陈某担心回家乡后没有向父母、教师、公安部门陈述真相。
陈氏把张氏的手机带入家中,使用过手机。 民警在用这部手机进行检查时,发现其中有关于色情、暴力行为的视频,基本调查是张某在和读者闲聊时读者发给她的在线视频。
综合涉及调查情况,我局认为张某死亡无犯罪行为,根据刑事诉讼法的相关要求,作出不予立案的决定。 家属不服这个决定,决定向公安部门提出刑事案件审计申请处理。 现阶段,我局将按照规定进一步审查亲属出现的情况,鼓励亲属开展遗体解剖学检查。 另外,我局积极报告检察系统介入开展立案监督,保证了案件的解决是公平合理的。
标题:“13岁女孩死在池塘里,手机里有色情暴力视频。警察通知了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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