判处10个月有期徒刑后,在审判员法院申请假释等待外出,于今天( 9日)在上级人民法院原诉讼法庭申请假释,被审判长再次拒绝。
张慧玲审判长在听取了彼此的讨论后,觉得申报人周庭消息非常高,或者没有比较有效地获得成功的机会,决定拒绝她的假释申请处理。 法院一会儿书面通知原因。
根据早期事件,不少示威者于去年6月21日早晨聚集在立法综合性大楼外,至早上十多人左右,周庭内400余名示威者在夏悵道聚集,期间周庭曾推行口号前往湾仔警员总企业,集结在警员总企业的主通道。 集结期间,周庭拿着无线扬声器,举起纸卡,称为推广口号。 到晚上10点,9000名示威者聚集在警察总企业和海湾警察局外。 游行队伍在第二天凌晨3点多全部分散,这次非法集结总共经过了15个小时。
此案已于11月23日在西九龙审判员法院审理,前“港独”机构“香港众志”成员周庭、黄之锋和林朗彦3人被批准参加未经许可他人参加的集结罪,黄之锋认为另一机构未被许可集结罪
12月2日,港西九龙陪审员法院以黄锋、周庭和林朗彦3人涉嫌于去年6月21日包围香港警队总企业为由做出裁定,黄锋13.5个月、周庭10个月、林朗彦7个月、3人立即入狱。
标题:“香港违法者周婷在被判10个月监禁后两次申请保释,但被法官驳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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