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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叫孟玉堂。 生于1957年。 住在临漳县孙涛镇纪萌村东门西街1号。

孟志伟是我的老二。

发生了什么事?

我负责收我村的电费。 保定的老板黄勇租了孟爸爸的房子,在我的村子里开了皮具加工厂。 黄勇拖欠了电费,所以去年12月9日下午,去黄勇租的房子领电费。 黄勇不但不肯出钱,还把我逼得走投无路。 我和黄勇吵架的时候,孟的父亲叫来了在公安局工作的女儿孟某和警队的儿子孟某,把他们带了过来。 那时,我的老二孟志伟来审判他,被几个身体打晕了。 我也受伤了。给旁边的大儿子打电话后,大儿子带了媳妇来。 孟问了她母亲事件的原因后,孟某来打我媳妇一巴掌,说:“我打了你,你想向哪里报告? ”。 我的大儿子这个时候打了110。 孟某傲慢地说。 “随便报警,公安局是我家开的,来110也打你。 ”。 我们报警后,孙涛警察局没有报警。 之后,我和次子孟志伟被邻居送到医院接受治疗。 年12月12日上午,我被孙涛派出所叫去做笔录,等待这件事的解决。 时隔一个多月,年1月21日,派出所通知我孟流产了。 要求赔偿医疗费。 否则,我和老二孟志伟将被拘留。 我们对孟的流产鉴定结果提出了多个问题,要求派出所重新鉴定,但派出所不予受理。

“临漳县公安干警势力真大、“随便报警,公安局是我家开的,110来了也得(转载)”

1 .小孟作为警察参加吵架,严重损害了公安机关的形象。 公开说“公安机关是为了她的家人”。 一位警察说了这样的话,以证明他把人民失去的权利视为自己的私权,可以不受限制和惩罚地任意压迫人民。 用这样的态度和语言怎么能成为合格的人民警察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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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孙涛派出所接到警察后,没有立即报警,因此有明显的不作为。

.事发时,我和儿子被对方很多人打了,没有还手的能力。 但一个月后,孟某利用职权,苦心鉴定流产和轻伤,令人难以置信。

4 .孟某是临沥县的警察,临沥县调查此案的警察根据我国《刑事诉讼法》的规定,临沥县公安局必须撤销,但调查此案的警察没有行使撤销制度,因此案件的公平性值得怀疑。

5 .孙涛警察局无视重新认证的申请,这显然剥夺了当事人的合法权利。

6 .孟玉堂就孟的流产和轻伤鉴定问题向派出所询问时,公安机关没有核实,也没有向当事人说明。 公安机关在办案过程中明显剥夺当事人知情权的。

七、如果本案孟某的伤害不是孟玉堂、孟志伟造成的,本案中存在明显的滥用权利、造假案、私案。

如上所述,在本案中,孟某作为警察违反自己的警察职责,公然压迫人民,作为执法人员,没有按照法定程序解决问题,明显违反纪律。 孙涛警察局在解决此案时也有纪律处分。 希望各级领导在百忙之中重视,认真调查相关问题,给人民带来客观公正的结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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