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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犯罪主谋”杜少平被执行死刑两个半月后,湖南新晃的“操场埋尸案”又有了重大进展。

今天,9名公务员被驳回上诉,其中新晃一中原学校领导黄炳松保留了17年徒刑的裁定。

这样,为这场引起轰动的扫黄重要事件画上句号,平反了16年冤狱的邓世平先生。

黄炳松

2003年11月,黄炳松的侄子杜少平承包了新晃一中四百米体育场的土建工程。 新晃一中任命了总务部邓世平、姚本英(病逝)两人监管工程的施工质量。 在工程施工全过程中,杜少平因工程施工质量等难题与邓世平争执不休,为邓世平名誉扫地。

“9名公职人员上诉被驳回,“操场埋尸案”划上句号”

2004年2月13日,杜少平同谋罗光忠在工程项目总司令部企业办公室伤害邓世平,当晚两人将遗体埋在体育场墓穴中,次日罗光忠指挥的叉车将墓穴铲平。

在前一年扫黄专项整治期间,本案大白于天下。 年1月21日,按照最高法院发布的死刑执行指令,怀化市中级法院对“操场埋尸案”的杀人犯杜少平有规律地执行死刑。

杜少平

本案涉及共计10名公务员。 去年12月30日,靖州人民法院作出一审判决。

新晃侗族自治州派出所原司令杨军、新晃一中原学校领导黄炳松均因徇私枉法罪被判处有期徒刑15年。

怀化市派出所原公安人员、法医鉴定邓水生物因徇私枉法罪被判处14年徒刑。

新晃派出所原副局刘洪波、新晃派出所刑事警察中队原连长陈守锡、原队长曹日铠、原公安人员陈领、新晃一中原纪检书记杨荣安因徇私枉法罪分别被判处13年至10年有期徒刑。

怀化市派出所原副局杨学文、新晃派出所原厅长蒋爱祖国因滥用职权罪分别被判处9年、7年徒刑。

一审判决后,黄炳松、杨学文等9人不服,确定上诉。 怀化市中级法院经二审案件审理,认为原审裁定评定有误必须纠正,直接证据确实充分,定罪准确,量刑适度,审判程序合理合法。

年,怀化市中级法院选择远程判决方法二审判决,根据规则判决驳回黄炳松、杨学文等9名原告的上诉,软装检察院抗诉。

为了避免法律法规的责任,杜少平两者之间的小舅黄炳松找杨军,为此包庇罪名,还委托杨荣安多方面,笼络相关公务员,阻挠影响、诈骗、调查案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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