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情况年1月,沈将四佳幼儿园全部股权转让给刘,相当于人民币20万元。 在幼儿园全体转让协议签订之日,刘先生交纳保证金4万元,要求沈继续协助办理民办幼儿园运营许可证。 剩下的16万元在办理学业许可证成功之日支付,合同签订后生效。
合同生效后,申不再承担幼儿园后续经营损失等所有责任。 佳幼儿园的一切债权、债务和后续经营属于刘的全部,由刘接管,沈氏无权干涉幼儿园经营过程中的任何决定。
在转让过程中,沈有责任和义务检查转让期间发生的经济账,接管刘在运营中遇到的账问题,协助幼儿园处理相关事项。
现实情况
1 .幼儿园未办理“批准、登记或备案”手续,未取得学校资格。
2 .交付定金4万元后,刘实际负责学校的招生运营和教育工作,但由于各种原因不配合幼儿园资质,拒绝最终支付16万元。
4 .刘先生转移了幼儿园的固定资产(有报警记录)。
问题1 .双方签订的合同比较有效吗?
2 .如何解决双方因无效合同引起的纠纷?
律师的观点
未办理“批准、登记或者备案”手续,未取得幼儿园办学资格,订立的幼儿园转让合同违反法律法规强制规定的,应当无效。
沈知道幼儿园没有取得学校资格,交给刘,刘自愿接受。 双方都有过失,因为这受到的损失应该由对方承担。 因此,尽管合同被确认为无效,但刘的利息和其他损失索赔不被支持。
1 .《幼儿园管理条例》第十一条:“国家实行幼儿园登记制度,任何单位和个体未经登记,不得开办幼儿园。”
2 .《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第二十八条:“学校和其他教育机构的设立、变更和终止,必须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办理审查、登记或者备案手续。”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办教育促进法》第二条“国家机关以外的社会组织或者个人利用非国家财政性资金组织学校和其他教育机关面向社会的活动,适用本法”。
4 .第《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52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合同无效:
(二)恶意贯通,损害国家、集体或者第三方利益;
(三)以合法形式掩盖非法目的;
(五)违反法律、行政法规强制规定的。 “”
《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五十八条:事务所信息“合同无效或者被取消后,应当归还按照合同取得的财产。 不能返还或者不需要返还的,给予折扣补偿。 有过失的一方必须赔偿对方遭受的损失。 双方有过错的,应当承担相应的责任。 ”
5 .【财产返还和折扣补偿】合同未成立、无效或者被取消后,明确财产返还的,应当充分考虑财产增值或者折旧因素。 双边合同不成立、无效或者被取消后,双方通过合同取得财产的,应当返还对方。 应归还的股份、房屋等财产相对合同约定的价格发生增减变动的,人民法院应当综合考虑市场因素、受让方的经营或者财产增减变动的关联性,在当事人之间合理分配或者分担,不使从合同中受益的一方无效、失效或者取消
这周的例会都是干货,在场的律师说学得很好。 芙蓉律师事务所每周开一次会,旨在为律师提供讨论和交流问题的平台,持续学习,相互促进,分享信息的表达和成长。
资料来源:芙蓉律师事务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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