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篇文章791字,读完约2分钟
答:《网络信息新闻服务管理规定》于2005年公布实施,对规范我国网络信息新闻服务活动,促进网络信息新闻服务健康有序快速发展起到了积极作用。 随着互联网技术和应用的高速发展,《规定》的一点系统已经不适应互联网信息新闻服务的实际快速发展和管理,需要及时编制。 修订后的《规定》涵盖了各种新的服务和应用以及越来越多的复杂的网络信息新闻服务主体,适合网络的实际快速发展和管理。
2 .《互联网信息新闻服务管理规定》修订后,有那些首要的变化?
答:《规定》修订后,第一有四个变化。 就是信息的复盖面扩大。 二是服务类别发生了变化,确定了出版服务、转载服务、通信平台服务三种许可。 第三,许可服务的形式将扩展到网站、应用、论坛、博客、微博、公共账户、即时通讯软件和互联网直播。 四是确定了国家和地方网络新闻两级的许可审批。
答:根据行政许可法和行政许可标准化指南(版),互联网信息新闻服务许可决定必须公开。
4 .这次新闻披露的具体拷贝是什么?
答:此次,中央网络信息新闻服务机构批准的是互联网网站、应用、论坛、博客、微博、公众账户、即时通讯、网络直播等8种服务形式,共462种 其中,互联网网站94个,应用50个,论坛14个,博客6个,微博2个,公众账号292个,即时通讯软件1个,直播3次。
答:根据《互联网信息新闻服务管理规定》,申请主体为中央信息机构(含其控股机构)或中央信息推进部主管机关,则由国家网新闻受理并决定的申请人为地方信息机构(含其控股机构)或地方信息推进部门主管机关, 由直辖市网络新闻办公室受理和决定的申请人由其他机构在省、自治区、直辖市网络新闻办公室受理初审后,由国家网络新闻办公室决定。 国家互联网新闻办公室公开了中央互联网信息新闻服务机构的许可。 地方网络信息新闻服务机构和其他网络信息新闻服务机构的许可也将按照相关规定陆续公布。
标签: #信息事实的3个类别
标题:“网络信息新闻服务管理类别发生了变化 十个变化 六大亮点”
地址:http://www.hongyupm.com/gnyw/8848.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