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月3日,上海交通大学研究生院发布《上海交通大学研究生退学解决办法公告》,对21名研究生进行退学处理,以下为公告全编。
根据《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国家教育部令第41号)第五十五条第二款和《上海交通大学研究生培养管理规定》(沪交研〔2019〕72号)第四十五条的要求,今年12月19日经学校领导接受权利的专业大会科研决定,招收符合退学情况的21名研究生
下述同学联系不上,宣布发给退学认定书。 本公告视为自公布生效日起满10天送达。 以下同学接到本公告后,请立即联系所属学校研究生教务管理,领取书面形式的退学认定书,并按规定办理离校手续。
对大学退学的解决办法有疑问的,可以在公告送达之日起10日内,以书面通知决定向学校学生投诉处理联合会投诉,视为贷款逾期放弃支配权。
电话号码: 021-62932311
电子邮件: [电子邮件和# 160; 受保护的
今年4月27日
研究生名册退学处理
标题:“上海交大对21名研究生作退学解决 大部分为外籍留学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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