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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中国网络民意调查报告》(《社会蓝皮书》,中国社会科学院,年发表)人民网络民意调查办公室分析了今年蓝皮书覆盖期间(年11月1日至年10月31日)每月热门年信息热点事件最高的600个热点事件,为过去一年
人民网舆论监督办公室根据年热指标体系,增加了信息客户端的数据调查,制定了新的舆论热指标。 具体包括报纸、信息、论坛、博客、微博、微信、应用程序7种媒体形式。 采用德尔菲法和分层分解法,邀请了约20名舆论研究行业的专家对7种形式进行加权。 根据专家评分法,量化各热点的舆论倾向。 政府在事件中肯定和否定舆论倾向的具体含义是:1-极负、2-相对负、3-中性、4-相对正、5-极正。 综合计算事情的热度和舆论趋势,得出最终的舆论压力指数。 舆论压力指数为正时,负舆论占主导地位。 舆论压力指数为负时,正面舆论占主导地位。
该报告将热点分为公共管理、社会矛盾、公共安全和舆论8大类。 与去年相比,年舆论热点讨论量大幅减少,读者对时政话题的关注度持续低迷,可以看出舆论行业整体压力有所缓解。 公共管理仍然是舆论事件最频繁发生的行业,舆论压力指数超越贫富差距等社会矛盾焦点,排名第一。 党政工作人员颁布的各种法律、政策、法规以及实施办法的做法,是读者最关心的话题。 随着魏则西事件如家快捷酒店、易大酒店女性被袭击事件等涉及公司舆论的热议,公司危机事件成为今年的网络舆论热点。 近年来,政府应对舆论的能力增强,公司应对舆论危机的脆弱性凸显出来。 (4)今年政府反腐败案件的平均热度和舆论压力指数明显下降,证明了反腐败奖金的发放。
年7月和年11月,山东冠县工业园区远大工贸女公司家苏因企业财务困难未能扭亏为盈。 她同意向这家房地产企业的业主吴学展分别借款100万元和35万元,每月支付10%的利息。
年4月14日,苏向吴学展支付184万元利息和70万元房子后,仍未能还清全部债务,被吴学展涉黑组织的暴力催促。 在此期间,苏及其儿子因欢喜被11名债务人长时间虐待,因欢喜用刀刺伤杜志浩等4人,其中杜志浩死于失血性休克。
年2月17日,山东省聊城市中级人民法院以故意伤害罪判处欢无期徒刑。
远大工贸有限企业位于山东省冠县工业区,是以汽车刹车片为主生产的女公司家苏于2009年创办的。 由于经济困难,苏向房地产开发商吴学展借款135万元两次,双方承诺每月利率为10%。 根据苏提供的数据,截至去年4月,共偿还184万元,共偿还70万元140平方米房屋,但仍拖欠17万元。
工伤数据显示,吴学展年与冠县泰和房地产开发企业成立,注册资金1000万元。 在山东冠县,向吴学展借钱的公司不少,经济下行压力很大,所以大家都想向吴学展借高利贷。 许多公司因无法偿还本金和高利率而面临暴力借款,大部分公司被卡车堵塞,受到威胁和威胁。 在本案审理过程中,欢的上诉代理人、河北世立律师事务所律师尹表示,10%的月利率已经超过国家规定的法定年利率36%的上限,吴学展从苏处获得的利息,实质上大部分是严重的违法所得。
根据《合同法》第211条,“自然人之间的借款合同约定支付利息的,贷款利率不得违反国家关于限制贷款利率的规定”。 另外,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民间借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的相关规定,双方约定的利率超过年利率36%,超额利率协议无效。 借款人要求借款人返还已经支付的利息超过年利率36%的,法院应予支持。 个人高利贷触犯刑法的话,也会受到相关刑事处罚。
这些在这个例子中可以看到。 但是,在高利贷监管存在严重盲点和漏洞的情况下,没有一个执法机构对其行为进行了较为有效的调查。 相反可以让个人高利贷者吴学展在黑暗中壮大自己的势力,让贷款人冲击高元利面前的“无力偿还”和贷款人的“威胁偿还”。 必然会产生解决双方冲突的中间势力,形成黑社会性质的暴力债务组织。 贷款人无法偿还的情况下,也使用各种暴力或者变相暴力威胁侮辱、威胁、贷款人完成还款。 高利贷阴影中出现的暴力债务组织和手段是监管的盲点,监管和监管部门不能不经意间进行监管。 层条件衍生的产品连监管都管不住,更别说监管处罚了。
堵门是收债的第一条路。 工作人员说,一行10人左右开着3辆没有牌照的车进入工厂,带来了烤架、木炭、烤肉、零食和啤酒。 他们把烤架直接放在企业办公楼前,无意中烤羊肉串喝。
此后,讨债手段进一步恶化。 苏和她的儿子因欢而被限制人身自由,被关在企业财务办公室,不得外出。 据工作人员说:“在他母亲和女儿面前,在手机里放黄色视频,让声音最大,什么也听不见。” 当晚8点,讨债人杜志浩带着苏和她的儿子到企业会客室,他们分别坐在一个沙发上,周围有11个讨债人。 据在场企业的员工说,杜志浩总是用难听的话骂苏。 “你不卖他骂的东西,我给你80次换100次。 学会了叫狗叫孩子,叫孩子。 ”。 然后,杜志浩也脱下了欢鞋,放在苏嘴里。 于欢想要反抗,被杜志浩打了一巴掌。 杜志浩故意把烟灰扔在苏的怀里。 现场工作人员还说,杜志浩脱掉裤子,对苏做出了极其侮辱的动作。 于欢被压在牙齿旁边却什么也做不了。
另外,有一名工作人员报警了。 监测显示,警车于22时13分进入办公楼,但监测显示,4分钟后,22时17分,部分工作人员将警察送往办公楼。 根据判决,在确认警察进入接待室后,许多现场工作人员表示:“虽然可以买单,但不能动手打人。”并迅速离开现场。 警方解释后,他们去后院了解了越来越多的情况。 期间,接待室里发生了骚动。 于欢开始往外跳,被杜志浩等人阻止了。 混乱中,他在接待室的桌子上抓住切水果用的刀,刺伤了杜志浩、严建军、程和郭艳刚四人。
验尸报告出来后,杜志浩因出血过多死亡,受到打击。 两人受重伤,一人受轻伤
年12月15日,聊城市中级人民法院审理了于欢故意伤害案件。 本案的核心争论是,欢欢的行为是故意杀人还是故意伤害罪,其性质是否为正当防卫。 这个案件应该如何量刑定罪?
在审判过程中,是否有必要确立由此产生的危害结果,对其行为进行分解评价,考虑长时间虐待后的精神状态。 吴学展非法高利贷的黑社会讨债行为,在他的案件前提下已经构成了整个后续事情的重要节点,应该包括多少影响因素?
法院认为,余欢长期与多个债务人纠缠在一起,没有正确解决和处理问题。 他用尖刀刺伤他人,构成故意伤害罪。 但是,鉴于被害人本人的客观过错,欢本人在案件过程中可以合作如实供述,应判处无期徒刑。 关于为什么不认定为正当防卫,法院解释说,客观情况是喜悦及其母亲的人身自由受到限制、人身自由受到非法限制、侮辱和虐待。 情况的考虑在这两方面应该都有一定的风险,但是对方没有采用工具。 警察部队到达现场进行访谈时,生命健康权受到侵害的风险小,客观上有一定的危害行为,但法院认定还很小,考虑了风险的程度。
目前,余欢仍在上诉,其上诉代理人尹反复认为,即使警方在黑帮十恶不赦的虐待下出动警力,出动后人身健康权也无法得到保障,被列为紧急情况,应属于正当防卫。 从主观上看,递刀绳的行为服从警方,在询问过程中如实供述,并根据以上两点向警方自首。
警方介入聊城市公安局进行的吴学展黑帮调查。 年8月3日,东盛福分店在冠县破坏“吴学展黑恶帮”,首届犯吴学展落网。 目前,吴学展等人的犯罪事实已经曝光。 当地公安机关鼓励群众举报,号召逃犯自首。
死者杜志浩出生于冠县斜店乡石楠村。 他因交通事故被冠县东谷町的人们所熟知。 年9月3日,一名14岁的女学生被撞死。 据《南方周末》报道,这位女学生的母亲拜访了她。 事故当天,杜志浩的父母给了她一些东西,后来得到了中间人的赔偿,但她自己没有见过肇事者。 “交通警察说抓不到人。 作为农民我能做什么? 否则他会坐牢,坐牢也不会死。 ”。
自始至终,在吴学展高利贷行为的纵容下,早已滋生的腐败邪恶,总有一天会凸显出来。 在吴学展与贷款人财务困境的直接冲突中,只要有足够的力量维持自身利益,他们就不会妥协让步而损失自身利益,只有滋生黑社会债务的组织才能使市场迅速发展。 在整个案件的评估中,虽然还在上诉过程中,但由于暴露出的问题,一审案件的判决不能只依赖结果的危害性,最终的判决只有在考虑到整个案件大局的时候才能真正具有威信,真正体现司法公正的精神。 即使对行为人的行为定罪,也必须观察其真实性和合理性的考虑。 在这种情况下,爱母亲的个人健康风险的考虑,不仅取决于派出所警力的客观存在,也取决于其客观存在对危害性的影响程度。 在判决中,很多证人在案件民警中只使用“4分钟”的时间的行为可信度不合格。 在本案中,当事人的个人健康风险可以有多低,但法院无法考虑杜志浩等实施虐待行为的危害性时的因素进行详细论证。 不应该只将杜志浩等人拥有的工具视为唯一的评价。 在当时很多复杂的情况下,余欢与他人发生冲突的可能性越来越高,所以如果排除刀伤行为,余欢有可能继续暴力对抗吗? 如果维持当时现场的危害性继续迅速发展,结果可能会截然不同或相反。 关于杜志浩的事故,当地警察办案效率极低,公共说服力下降不是没有原因的,谁对以前事故的后遗症和不良后果负责? 法律不能顺利执行的情况下,正义和执行的结合必然有偏差。 法律站在公众面前,不是白纸黑字,而是站在人民的心里。 实施只需要依靠行政机关的效率。
虽然法律周游世界,但缺乏让法律真正实施的执行力文深入人心,但让人民面对强大的势力,从来没有区别过自己不合理的违法规定。 引用葛翔的话,我国的法治建设还有很长的路要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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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2016年的信息热点事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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