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融资租赁有什么功能呢?
1 .融资功能:融资租赁本质上是以资金融通为目的,是为了处理公司资金不足的问题而产生的。
1、促销功能:融资租赁可以“租赁代销”的形式,为生产公司提供金融服务。
2 .投资功能:租赁业务也是一种投资行为。
3 .理财功能:融资租赁将资金运动与实物运动联系起来。
那么,如果发生融资租赁合同纠纷该怎么办呢?
)观察时效问题。 融资租赁合同当事人请求法院保护其权利的诉讼时效应当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第一百三十五条的规定。 即除法律另有规定外,要求保护民事权利的诉讼时效期限为两年。 诉讼期限自知道或应当知道权利受到侵犯之日起计算。 因此,融资租赁合同发生纠纷后,应当立即向法院起诉,主张不超过时效的权利,不受法律保护。
(二)观察纠纷案件的当事人;。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融资租赁合同纠纷案件若干问题的规定》,融资租赁合同纠纷案件的当事人包括出租人、承租人。 供方是否需要被列为当事人,由法院根据案件的具体情况决定。 但是,服务合同有仲裁条款的,不得将服务提供者列为当事人。 融资租赁合同中承租人与租赁物的实际采用者不一致的,法院可以根据现实情况决定实际采用者为案件的当事人。
(三)观察案件管辖地。 融资租赁合同纠纷案件的当事人可以协商选择纠纷和实际联系方式所在法院的管辖。 当事人没有选择管辖法院的,应当由被告住所地或者合同履行地法院管辖。 租赁物的采用地是融资租赁合同的履行地。 因为这样,当事人可以根据情况选择对自己有利的管辖法院。
(4)观察如何妥善处理纠纷。 根据合同法,合同发生纠纷时,当事人可以通过协商或者调解处理。 当事人不愿意通过协商、调解处理或者协商、调解成立的,可以根据合同中的仲裁条款或者事后达成的书面仲裁协议,向仲裁机构申请仲裁。 当事人在合同中没有订立仲裁条款,事后没有订立书面仲裁协议的,可以向人民起诉。 仲裁做出的裁定,由仲裁机构制作仲裁裁决书。 仲裁机构的仲裁裁决必须由当事人履行。 当事人一方在规定的期限内不履行仲裁机构的仲裁裁决的,另一方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融资租赁合同的法律纠纷也同样可以通过协商、调解、仲裁、诉讼四种方式处理。
(5)承租人破产时,出租人应当采取的对策在实践中,多为承租人因经营不善,资金不与债务相抵触而破产,这常常影响出租人债权利益的实现。 对此,承租人应采取以下对策。
(一)承租人破产的,出租人可以追回租赁物或者向受理破产案件的法院申请拍卖租赁物,以拍卖所得款项清偿承租人所欠的租赁人债务。 租赁物的价值大于出租人的债权的,其超过的部分应当返还给承租人。 租赁物的价值小于出租人债权的,其未清偿债权通常应当作为债权参加破产清算程序,或者要求承租人的保证人清算。
(2)承租人破产的,出租人可以作为破产债权人申报债权,参加破产手续。 如果第三方向出租人的债权提供担保,出租人也可以要求保证人履行担保责任。
(三)出租人参加承租人破产还款后,债权全部未能补偿的,可以就不足部分向保证人追偿。
(四)出租人决定不参加承租人破产手续的,应当及时通知承租人的保证人,保证人可以就保证债务的金额申报债权参加破产分配。
标题:“融资租赁是什么意思(融资租赁买车的利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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