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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丘市王老师@河南市爆料:他在商丘市花木兰大街和科迪大街的十字路口买了和谐北大花园小区二期的期待室。

本来约定2021年1月交房,但没想到今年9月28日开发商通知二期业主,可以和延期的一期业主一起看房。

房主很乐意去取房,但发现开发商设定了非常苛刻的条件:必须办理交房手续,才能检查房间!

尽管不满,业主还是办理了相关手续。 但是,进入小区后,业主们惊讶地发现:小区内的路面还是原来的施工水泥路,路面还破损着。 小区的水还是开发商打的深井,没有完全接收自来水。 要么转到小区电,要么转到供电局,电费不能直接交给供电局。 不动产必须汇款。

“商丘虞城和谐北大花园没有竣工验收先交房?业主一进小区都怒了【一些资讯】”

更令人惊讶的是,业主发现这样的房子没有办理三证一书一表的竣工验收手续。 这证明开发商还没有通过相关部门的检查,开始交房!

@河南市的爆炸材料。 记者知道后,联系了虞城县和谐北大园的负责人。 但是,这个不动产的领导的电话没有人接听或者无法接通。

对此,记者联系了禹城县住建局信访处的工作人员。 表示对方先前收到业主的相关投诉。 房屋局向开发商发出正式通知,责令开发商商丘和谐置业有限企业停止交房,等待相关验收手续办理妥当。

鉴于此事@河南市爆发,将继续关注。 河南叶蓉律师事务所律师、河南城市频道“城市大律师”战术合作公司李岩表示,根据《城市房地产管理法》等规定,无论房屋买卖合同是否有约定,该房地产项目都只能在竣工验收后交付使用。 发包人不能提供综合检验备案说明的,业主可以拒绝接受该房屋,并有权要求发包人承担逾期交房的违约责任,直至手续结束。 另外,根据《郑州市新建住宅项目供电设施建设管理办法》的规定,开发商作为建设单位,在销售房屋时向购房者决定供电方法,不履行告知义务的,应当承担相关法律责任。 此时,经核实,开发商不符合检验条件的,可以向居住部门投诉,要求开发商进行行政处罚,限期改正。 王先生与开发商签订的《房屋买卖合同》中对供电方法有确定约定的,开发商逾期违约的,王先生有权要求开发商承担违约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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