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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年非洲猪流感最新消息:目前,全国25个省、自治区的疫区一切顺利。 年8月3日,中国确诊首例非洲猪流感。 截至2019年7月3日,中国发生143起非洲猪瘟,116万头猪死亡。 今年以来,非洲发生了44次猪流感,除4月份外,5个月来新的流行数量维持在个位数。 目前,25个省、自治区的疫区全部解除。 总体上,非洲猪瘟疫情明显缓解,猪生产、运输和销售正常秩序逐渐恢复。
农业农村省接到广西壮族自治区农业农村省的报告,判断为通过检测后,玉林市博白县和陆川县非洲猪瘟疫区解除了封锁。
玉林市博白县、陆川县非洲猪瘟爆发后,根据非洲猪瘟应急预案和《非洲猪瘟防治技术规范》的要求,当地有关部门采取了封锁、杀灭、消毒、无害化解决等措施。 在榆林市博白县,疫区应该杀猪。 经过持续监测调查,疫区未发现新病例或阳性监测。 猪在玉林市陆川县疫区屠宰处理后,消毒15天无害化解决后,引进哨猪,饲养15天。 哨猪无临床症状,病原检查阴性。 玉林市农业局组织专家现场判断并检查两个疫区后,当地政府正式解除了对陆川县和博白县疫区的封锁。 农业和农村省要求当地畜牧兽医部门继续加强疫情监测和调查,采取积极防控措施,防止非洲猪瘟再次发生。
农业部接到贵州省农业农村厅报告,通过考核,解除贵州省黔南州平塘县、三都县非洲猪传染病疫区封锁。
黔南州平塘县、三都县发生非洲猪瘟后,根据非洲猪瘟应急预案和《非洲猪瘟防治技术规范》的要求,当地有关部门采取了封锁、杀灭、消毒、无害化解决等措施。 疫区杀猪后,连续监测调查6周,疫区未发现新病例或阳性监测。 黔南农业和农村局组织的专家对疫区进行了现场判断检查,检查结果符合解除疫区封锁的有关规定,上述非洲猪瘟已经扑灭。 当地政府正式解除了对平塘县和三都县疫区的封锁。 农业和农村省要求当地畜牧兽医部门继续加强疫情监测和调查,采取积极防控措施,防止非洲猪瘟再次发生。
农业农村省接到青海省农业农村省的报告,判断通过检查后,解除了青海省海东市平安区非洲猪流感疫区的封锁。
海东市平安区发生非洲猪瘟后,根据《非洲猪瘟应急预案》和《非洲猪瘟防治技术规范》,当地政府采取了以下措施:
asfv感染家猪和各种野猪(非洲野猪和欧洲野猪等)。 引起急性、出血性、严重的感染症。 世界动物卫生组织( oie )将其列为法定报告动物疾病,这也是中国重点防控的动物疫情。 其优势是发病过程短,急性和急性感染死亡率达100%,临床表现为发热(最高可达40~42 )、心率快、呼吸困难、部分咳嗽、眼鼻有浆液性或粘液性脓性分泌物、皮肤紫绀、淋巴结、肾脏和胃肠道粘膜明显出血
国办发[2019]31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国务院各部委、各直属机构:
党中央、国务院高度重视非洲猪瘟的防治工作。 年8月非洲猪瘟流行后,各地区有关部门继续加强防控措施,防治疫情蔓延,取得了初步成效。 但是,也要看到生猪产业链监管还有很多弱点。 在一些地区,利用餐厨垃圾养猪的现象仍然很普遍,猪的运输管理不严格,非洲猪在屠宰、加工和流通方面的检测能力不足,基础动物防疫体系仍然不完善,防疫能力仍然很多,防控情况复杂。 加强非洲猪瘟防控,全面提高动物疫病防控能力,经国务院同意,现提出以下意见。
( a )提高生物安全保护水平。 严格检查动物防疫条件,定点检查猪场(户),特别是猪场和规模化猪场。 进一步推进猪标准化规模养殖,逐步降低散养比例,监督封闭式饲养、全入饲养管理制度,提高猪场(户)生物安全水平。 综合运用信用保险等手段,吸引猪场(户)改善动物防疫条件,完全清洗消毒、猪(台)等防疫设施设备,提高防疫能力和水平。 督促猪场(户)建立健全养殖文件,按规定适用畜禽标识,提高猪的可追溯性。 (农业和农村事务部、国家快速发展改革委员会、银监会等)。 负责,由地方人民政府实施。 的需要当地人民政府实施的,不指名道姓)。
(二)执行要点防控措施。 招徕猪场(户)比较有效地执行清洁、消毒、无害化解决等措施,严格管理入口区域的车辆和人员。 鼓励猪场(户)自行开展非洲猪瘟检测,尽早发现并处置风险。 监督猪场(户)严格规范疫情报告,解决疫情,防止疫情扩散。 开展专项整治行动,收购、销售、销售、
(三)严格防止烹饪废弃物直接流入养殖环节。 尽快修改相关法律法规,禁止直接采用餐厨垃圾喂猪,进一步确定完善处罚。 各地要做好餐厨垃圾批量收集、密闭运输、集中解决、闭环监管,严防非无害化餐厨垃圾流入养殖环节。 督促有关单位做好餐厨垃圾的产生、收集、运输、储存、解决等全链条的业务记录,加强监督检查和追溯跟踪。 推进以政府主导、公司参与、市场运营为基础,建立发生者付费、解决者利益的餐厨垃圾无害化解决和资源化利用长效机制。 (由农业农村部、住房城乡建设部、市场监管总局、国家快速发展改革委员会、司法部、交通运输部、商务部等负责)
(四)落实餐厨垃圾管理责任。 各地要尽快确定餐厨垃圾管理的牵引部门,细化餐厨垃圾全链管理责任,建立完整的全链监管机制。 加大禁止直接使用餐厨垃圾喂猪的推动力,养猪场(家)使用餐厨垃圾喂猪引发疫情或疫情扩散的,不给予强制扑杀补助,追究各环节的监管责任。 (由农业农村部、住房城乡建设部、市场监管总局、国家快速发展改革委员会、财政部等负责)
(五)严格执行生猪产地检疫。 根据法律法规的规定和检疫规程,合理安排产地检疫检查站。 动物卫生监督机构应当严格履行检疫程序,确保生猪检疫全部覆盖。 建立产地检疫风险判断机制,加强资料审核检查、临床健康检查等重要检疫环节,发现疑似非洲猪瘟症状的猪,应当及时采取控制措施,及时按程序报告。 加大产地检疫工作的推动力,落实货主产地检疫申报主体的责任。 官方兽医必须严格按照要求,规范产地检疫说明书的填写。 (由农业农村部等负责)
(六)认真调查违规行为。 各地要加强对检疫检验人员的教育培训和监督管理,依法提高职称能力。 进一步规范产地检疫说明的采用和管理,确定证人的权限和责任,严格执行产地检疫说明领用管理制度。 出具虚假检疫说明、不检疫就出证、违规出证及违规录用、产地检疫说明等动物卫生批章的,依法认真追究有关人员的责任。 (由农业农村部、公安部等负责)
(7)加强运输车辆的管理。 完善猪运输车辆备案管理制度,鼓励采用专业化、标准化、集装箱化的运输手段运输猪等活牲畜。 严格执行动物防疫条件相关要求,完善运输工具清洗消毒设施设备,坚决消除运输工具传递疫情的风险。 (由农业农村部、交通运输部等负责)
(8)加强运输过程的监督管理。 建立生猪指定通道运输制度,生猪运输必须通过指定通道运输。 要点指定养殖区域周边、省际及通道道口,结合道路检查站等设施,科学设立临时动物卫生监督检查站,配置相关检测仪器设施设备。 严格检查猪及猪产品运输环节,重点检查产地检疫说明、运输车辆备案情况、猪健康状况等,降低疫情扩散风险。 (由农业农村部、交通运输部、公安部等负责)
实行(九)屠宰厂(场)自检制度。 严格执行猪定点屠宰制度。 指导屠宰厂(场)落实各项防控措施,完善非洲猪瘟检测仪器设备,在批检、全盖的基础上,大体全面开展非洲猪瘟检测,切实做好疫情调查报告。 建立生猪屠宰厂(场)临时产品抽检制度,加强可追溯性跟踪,严格处理风险隐患。 (由农业农村部等负责)
(十)实行驻地官方兽医制度。 各地必须在猪屠厂(场)配备正式兽医,大型、中小型猪屠厂(场)和小型猪屠场分别配备10人以上、5人和2人以上,工作人员经费由地方财政处理。 猪厂(场)应当开展官方兽医检疫提供者的协助和必要条件。 探索建立合同兽医和联合检查员制度。 官方兽医必须依法履行检疫和监管职责,严格按照规章开展屠宰检疫,严格监督动物检疫合格证(场)检查猪产地检疫说明和健康状况,落实非洲猪瘟病毒批次检验制度,并公布检验结果(报告) (由农业农村部、财政部、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等负责)
(十一)严格屠宰厂(场)监管。 指导生猪屠宰厂(场)严格履行动物防疫和生猪产品质量安全主体责任,坚决防止病死猪和检疫、检疫不合格的生猪进入屠宰厂(场余姚非洲猪瘟最新动态),对病死猪实施无害化解决。 生猪屠宰厂(场)要规范生猪进场、肉制品质检、生猪产品出厂及病死猪无害化解决等关键环节的记录,加强各防控措施的落实。 加大生猪屠宰厂(场)资质审查整理力度,环境保护不达标、动物防疫等条件不达标、不能检测位置、造假等原因造成非洲猪瘟疫情扩散的,依法吊销生猪定点屠宰证。 加快修改屠宰管理条例,加大对私屠乱的处罚力度。 继续打击私乱宰、注水注药、屠宰销售病死猪等违法违规行为,依法给予严厉处罚,涉嫌犯罪的,依法严格追究刑事责任。 (由农业农村部、公安部、司法部、生态环境部等负责)
(十二)实行加工经营主体检验检查制度。 督促猪肉制品加工公司、生猪产品经营者严格履行进货检验和记录责任,严格检验动物检疫合格证、肉制品质检合格证和非洲猪瘟病毒检测结果(报告),确保生猪产品原料来自定点屠宰厂(场)。 购买的进口猪产品必须附上合法的入境检验检疫说明书。 敦促猪肉制品加工公司自行或有资质的机构对非洲未接受猪流感病毒检测的猪产品原料进行非洲猪瘟病毒检测记录。 定点屠宰厂(场)屠宰检疫合格的猪肉以及未附有合法入境检验检疫说明的进口猪肉,不得进入市场流通和生产加工。 (由市场监督总局、海关总署等负责)
(十三)加强对加工经营环节的监督检查。 市场监管部门应当加强对猪肉产品加工公司、食用农产品(、-0.08、-1.52% )集中交易市场、销售公司和餐饮公司的监督检查,依法对生猪产品和猪肉产品组织抽检。 市场监管部门和畜牧兽医部门应当加强信息表达联系,确定非洲猪瘟病毒的检测方法和相关要求。 非洲猪瘟病毒复检呈阳性的,所在地人民政府应当组织畜牧兽医部门、市场监督部门及时处置,开展跟踪调查。 加大对流通环节违法行为的打击力度。 (由市场监督管理总局、农业农村部、公安部、财政部等负责)
(十四)加快分区防控的实施。 制定分区防控方案,建立协调监管机制和区域内省际联席会议制度,促进区域内生猪产销大体平衡,降低疫情跨区域传播的风险。 各地要推行区域联合防控,统一掌握疫情防控、运输监管和市场供应等从业人员,科学规划生猪养殖屠宰加工等产业布局,尽快实现主产区出栏生猪附近的屠宰。 有条件的地方可以通过奖补、折扣等政策,支持公司快速发展冷链物流配送,将“运猪”变为“运肉”。 加快分区防控试点工作,及时总结宣传试点经验。 (由农业农村部、国家快速发展改革委员会、财政部、交通运输部、商务部等负责)
(十五)支持开展无疫区建设。 加强区域内动物疫情监测、动物卫生监督、防疫屏障和应急处置体系建设,优化流通控制模式,严格转入易感动物监管。 制定非洲猪瘟无疫区和免疫小区建设判断标准。 鼓励具有更好天然屏障条件的地区和高生物安全防护水平的生猪养殖屠宰一体化公司建立非洲猪瘟无疫区和疫区,提高地区防控能力。 研究非洲猪瘟无疫区、疫区猪及猪产品运输政策。 (由农业农村部、国家快速发展改革委员会等负责)
(十六)加强进出境检验检疫和打击走私。 关注国际非洲猪瘟流行情况,加强外来动物疫情监测互联网运行管理,加强风险判断预警,完善境外疫情防控措施。 严格进行出入境检验检疫,禁止进口疫区产品。 进口动物及动物产品,必须取得海关部门的检验检疫合格证。 加大对国际运输工具、国际邮件、客运物品的检疫力度,规范风险物品处置,完善疫情监测和通报机制。 严格边境地区调查关闭,加强打击猪走私产品的国际合作,全面落实反走私综合治理各项措施,继续保持海上、关区、陆路边境等走私高压态势。 全面落实港澳生猪及生猪产品生产公司防疫主体责任,进一步加强监管措施,动态调整港澳生猪通道。 加强野猪监测巡逻,实现要点区域全面覆盖,严防野猪传染病传播。 (由海关总署、公安部、农业农村部、国家林草局、中国海警局等负责)
(十七)稳定基层机构队伍。 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要高度重视基层动物防疫和市场监管队伍建设,采取比较有效的措施稳定基层机构队伍。 依托现有机构编制资源,建立动物卫生监督机构和动物疫病预防控制机构,确定工作人员职责,加强和加强工作人员队伍,保障监测、预防、控制、灭火、检疫、监督等动物防疫工作经费和专项工作经费。 加强食品检测队伍的专业化、职业化建设,保障其业务经费。 切实落实动物疫情防控技术人员和官方兽医相关津贴。 加强执法队伍的动物防疫专业力量,加强对畜牧兽医行政执法工作的指导。 (由农业农村部、市场监督管理总局、中央编制、财政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等负责)
( 18 )整个动物防疫系统。 推进动植物保护能力建设规划,补充动物防疫设施设备短板,加快病死畜禽无害化解决场所、动物卫生监督检查站、动物检疫申报站、活畜禽运输指定通道等基础设施建设。 支持畜牧大县猪运输车辆清洗中心的建设。 加强部门新闻系统共享,对非洲猪瘟防控各环节实行“互联网+”监管,通过新闻化、智能化、大数据等手段提高监管效率和水平。 完全病死畜禽无害化解决配套政策,地方人民政府结合当地实际加大支持力度。 还要完善完善完善的杀手锏机制,对国家要点动物疫情预防、控制、灭火过程中被强制扑杀的动物给予补助,加快补助发放进度。 加快构建先进的科研创新平台,尽快在防控关键技术和产品上取得突破。 (由农业农村部、国家快速发展改革委员会、科技部、工业和新闻部、财政部、市场监管总局等负责)
(十九)确定各方的责任。 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对本地区非洲猪瘟等动物疫病防控工作负总责,第一责任人是第一责任人的属地管理责任,对本辖区内的防控工作实施集中统一指挥,加强业务监督,将职工责任确定为人、措施。 落实各有关部门动物防疫监督管理职责,逐一确定各环节的监管责任单位和职责分工,进一步加强部门联防控制机制。 督促依法落实畜禽养殖、交易、交易、屠宰、加工等各个环节劳动者动物防疫主体的责任,加强推广教育和监督管理。 设立非洲猪瘟举报热线,鼓励媒体、单位和个人监督猪的生产、屠宰、加工流通等环节。 完善非洲猪瘟统一规范发布制度,健全各部门联动协商机制,涉及疫情相关情况时,由农业农村和有关部门统一发布,将疫情如实向社会公开。 (由农业农村部、市场监管总局等负责)
( 20 )严格追究责任。 要巩固地区责任,承担责任不落实、不落实的重大责任,向全社会通报。 加强对遏制重要措施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确保各项措施落实到位。 对动物防疫工作不力等行为进行严格调查,因不报告、不及时报告、处置措施不到位等问题导致疫情蔓延的,严格追究说明责任。 加强预警教育和注意,坚决查处失职、渎职等违法行为,涉及犯罪的,移交有关单位认真解决。 对非洲猪瘟等动物疫情防控工作做出突出贡献的单位和个体,按照有关规定予以表彰。 (由农业农村部、市场监督管理总局、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等负责)
十、李强局长赴余姚督查非洲猪瘟防控工作
10月25日,为贯彻全省非洲猪瘟防控视频会议精神,市农业局局长李强率领市畜牧兽医局局长葛民乐等相关人员对余姚市非洲猪瘟防控工作进行了审计。 余姚市农业局局长金同行考察。
李强主任一行先后来到余姚市农副产品批发市场和黄家口镇的张宗,对生猪运输、疾病预防控制、责任落实等进行了要点监管。 与批发市场和养殖场负责人进行了深入交流,听取了余姚市和黄家口镇农业厅防控工作的有关报告,详细了解了当地猪生产和非洲猪瘟防控工作的实施情况。
李强主任充分肯定了余姚市非洲猪瘟的防控工作。 对比目前众多复杂严峻的防控形势,他首先在思想上高度重视,进一步提高政治地位,充分认识非洲猪瘟的危害性、多杂多性和长时间性,坚决克服瘫痪的侥幸心理,更加严厉,严厉死亡,非洲猪 二是落实措施,严格控制运输面积,严格控制源头,加强养殖场、屠宰场、无害化解决场所和批发市场的管理,严格执行人员、车辆和物资的消毒隔离措施,禁止向猪供应泔水。 三、加强联动,发挥一个防控联动机制,加强与市场监管、交通运输、公安、城管等相关部门的密切合作,全面落实各项综合防控措施,掌握市场流通、交通运输和泔水监管。 第四,责任必须巩固,各项防控责任必须全面巩固,压力要层层传播,责任要落实于人。 第五,加强队伍安全,从乡镇街道抽调精锐部队,确保防治非洲猪瘟的比较有效。
标题:“余姚非洲猪瘟最新动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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