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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法例分解:国王因赌博被公安机关拘留。 国王要求我的企业员工为自己接受惩罚,但被拒绝了。 李编造了一个关于这件事的笑话,说国王每天要付10元,为自己买东西。 随后,企业推广人员将这个故事整理成简单的报道,并报告给了市里的普通法。 这个办公室的干部林写了信息稿,投稿给报纸通过了。 以名誉侵害为理由提起诉讼,企业推动者李、林承担着信息侵害责任。
名誉权是公民和法人接受社会正义评价的权利,是要求他人不要不当损害这种公正评价的权利。
1 .李先生就这件事开了个玩笑。 小王说每天付十块钱,自己带走。 在造成极坏影响的情况下,王昊起诉他侵犯名誉权,停止侵权,要求道歉等相应赔偿。
2 .推广人员将故事整理成简单的报道,并向市普法报告。 如果在法律上只将这个简单的报道作为内部刊物,就不会有侵权行为。
3 .送到报社,在报纸上看。 可以考虑信息侵害构成的四个要素。 信息作品已经发表了。 信息作品是违法的。 例如,不准确的信息作品会造成财产损失、人身和精神损失等破坏性后果。 信息作品有可以识别的对象。 比如,写国王的工作地点,家里的地址,甚至名字。 归咎于信息媒体和信息作者。 如果满足这些条件,就是侵权。
标题:“关于信息法规的一点范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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