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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7月5日,报告称,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和吉林省物价局对长春长生企业进行了飞行检查。
7月15日,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发出通知,指出该企业人员在冻干狂犬病疫苗中有欺诈记录。
7月22日,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报告称,责令公司停产,追回gmp证书,并向吉林省局立案调查,以犯罪嫌疑移送公安机关追究刑事责任。
7月23日,董事长高默芳(女)和4名企业高管被带到公安机关接受检查。 国务院建立了专门的就业机制,派调查组到长春长生企业进行调查。
7月24日,山东检察院、长春检察院依法介入“长寿疫苗”事宜。
7月27日,国务院调查组通报称,调查工作取得较大进展,公司非法生产狂犬病疫苗的事实基本曝光。
7月29日,公安机关以生产销售恶性药物嫌疑,要求逮捕包括长春长生理事长高默芳嫌疑人在内的18人。
8月16日,吉林省、长春市组织了解决问题疫苗事件的领导干部,许多人被撤职。
8月18日,国家市场监管总局追究问题疫苗事件负责人,多人被解雇。 通知指出,该事件暴露了监督不到位、监督指导不到位、违反监督等多个漏洞。 原中国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和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的工作人员。
10月9日,长春长生被取消高新技术公司资格,公司所得税和滞纳金将被收回。
10月16日,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吉林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对长春市狂犬病疫苗非法生产行为进行严厉行政处罚,没收违法所得,罚款为违法生产销售价值的3倍,共计91亿元。
标题:“长春长春长生疫苗事情信息评论长生疫苗事情大事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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