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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年4月12日早晨,靖边县人民检察院宣布开庭审判被告人马某宽,以杀人罪嫌疑立案。

靖县检察院派反贪局局长垂柳到法庭适用公诉,并按照规章执行法律监督岗位职责。 被告人马某宽悔改第一。 靖边县人民检察院复庭判决:被告人马某宽犯杀人罪,被判处有期徒刑12年。 被告人马某宽复庭没有表明是否确定上诉。 当地人大代表、人大代表、社会快速发展社会各界共计31人开庭审理。

“判刑!靖边县检察院提起的“葬母案”被告人一审被判处有期徒刑12年”

根据有关政策法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三十二条的要求,故意犯杀人罪的,处死刑、有期徒刑或者十年以上有期徒刑。 剧情比较轻,判处3年以上10年以下有期徒刑。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23条要求,已经着手推进违法犯罪,因犯罪嫌疑人信念以外的理由未能成功,即为犯罪中止。 与未遂犯相比,对既遂犯可以宽大或放宽处罚。

与要求、未遂犯相比,综合考虑刑事犯罪的推进水平、造成危害的大小、违法犯罪未成功等情况,对既遂犯可以降低基准刑的50%以下。 (靖边县检察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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