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莞4月23日电(李迎民、安志彪)广东省东莞市轰动事件23日在东莞市中级人民法院向公众公开广东东莞**纵火案信息法庭,案件房东雇佣杀人犯放火焚烧4名房客。
原告起诉戴顺轩、李丽珍、戴国雄、陈伟光、罗丽芝、刘崇信、王琦等人为寻衅滋事的纵火、挑衅罪起诉岳洋、周有龙、万洪波、宋普伦、桂荣东等。 起诉因放火罪起诉万金玉的麦子和肖等,以掩盖包皮罪。
东莞市检察院去年5月发现,东莞市长安区戴顺轩、李丽珍打算回收东莞市长安镇乌沙社区的李璇大厦,进行重建。 由于与李璇大厦4号商店承租人陈汉全的合同还没有到期,双方未能达成协议。 之后,戴顺轩和他的妻子决定帮助陈汉全租店回收。 东莞保安服务企业第五服务部股东戴国雄和本部门经理陈伟光承诺帮助该店回收。 协议达成后,戴顺轩夫妇向东莞保安服务企业第五服务部支付了一定的报酬。
据检方称,年5月27日21时,周有龙召集岳洋、罗丽芝、刘崇信、王珂、万洪波、宋普伦、桂荣东等7人,密谋捣毁陈汉全商场。 4小时后,上述7人携带金属水管,以购买假烟为由打破陈汉全商场,用金属水管殴打陈汉全的脸部和背部。 之后,岳洋等人开车离开现场,戴国雄告诉戴顺轩车子被撞了。
(原标题:广东省东莞市4人死亡。 纵火的主犯被处决了)
东莞市中级人民法院27日获悉,东莞市中级人民法院接到最高人民法院指示,于年3月24日对东莞市长安区4人死亡的第一纵火犯岳洋执行死刑。
年5月下旬,东莞长安镇发生纵火事件,造成4人死亡,社会影响较大。 该案件被告戴顺轩、李丽珍与被害人陈汉全协商,提前收回借给陈汉全的店铺,但协商未达成,戴国雄(戴顺轩的侄子)、陈伟光(该案件被告人,均被判刑)再次与陈汉全协商,但协商尚未达成 陈伟光向周有龙(该案被告,被判刑)承诺,将通过失败等手段强制转移陈汉,并给予报酬。 在此期间,周有龙向岳洋、罗丽芝、刘崇信、王珂租了车,明确了店铺。 岳洋首先打开罗丽芝等人发现的钢管,以购买假烟为名义砸店内商品,殴打陈汉全。 下一周,欧元和岳洋集结了万洪波、宋普伦、桂荣东和万金玉(该案被告,被判刑)。 。 岳洋建议用汽油砸碎放火,让陈汉全部臣服。 周有龙同意了,把工作分给岳洋和其他人。
岳洋说,由于周有龙驾驶的摩托车汽油不足,周有龙立即向岳洋发出100元指令加油,用大瓶矿泉水汽油作案。 年5月30日下午2点,岳洋出租车带着汽油、万红波、宋普伦、桂荣东、万金玉来到婷达商场附近,周有龙开着摩托车到附近的十字路口望风,给了宋普伦等两根钢管。 岳洋看到廷达百货大楼的卷门关闭,拉上卷门一角,倒入汽油点燃卷门,陈汉全的妻子赵雪艳(受害者,31岁)、儿子陈佳欣(受害者,6岁)、陈嘉俊(受害者,3岁)、兄弟陈(受害者,
法院认为,被告人岳洋故意放火,焚烧他人财产,造成4人死亡,其行为构成纵火罪。 岳洋擅自殴打他人,破坏他人财产,构成寻衅滋事罪。 罪要依法惩处。 在共同纵火罪中,岳洋与该案被告周有龙共同作案,考虑故意纵火,购买汽油实施纵火,造成4人死亡。 后果和犯罪极其严重,他们是惯犯。 因为这应该依法严惩。 最高人民法院批准被告人岳洋因纵火罪被判处死刑,被剥夺政治权利。 他因挑衅事件被判3年6个月监禁,决定执行死刑,终身被剥夺政治权利。 (结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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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广东东莞**放火事情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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