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驳回了申诉,费鸿泰无辜地确定了。
台“高级法院”开庭审理时,陈菊的律师说费鸿泰“参与诽谤罪的加剧”,重视费鸿泰对治国的评价,但“不得指责虚假”。 该律师还表示,费鸿泰想比较陈菊和韩国瑜的工作设计风格,能否让大家觉得高雄县政府部门撤出小林村的措施除了陈菊之外,还有外部义务?
费鸿泰就此事,复制的是“公损事件”,该事件引发了10年的纠纷事件,但小林村人们的痛苦一般是人来人往,韩国瑜的选择已无法告知,他“感慨无量”。 费鸿泰的律师说,为了评价是否存在中伤,文案从宏观经济来看,不可偏废。 否则,意思很快就会被歪曲。
标题:“陈菊打官司输了 国民党“立委”被指控诽谤获判无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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