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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报近日在重庆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一审作出判决:原告刘德彬未享有《红岩》著作权,作者仍是罗广斌、杨 益言。
长篇小说《红岩》在1961年12月中国青年出版社正式出版后引起强烈反响,前后共印刷了8次。 1992 年11月20日,作家刘德彬向重庆市作协等机构提出申诉,1993年10月向重庆市中级人民法院提出诉状,杨益 言侵犯其著作权,提出《红岩》的作者是罗广斌、刘德彬、杨益言 要求被告赔偿经济损失15万元。
据说是在原告系“11-27”的惨状中幸存下来的人之一。 重庆解放后不久成立了“重庆市各界悼念杨虎城将军和遇难烈士准备 委员会”,为原告和罗广斌等整理烈士遗物,为烈士追悼会准备复印件资料。 随后,罗广斌、刘德彬、杨益言整理了大 量的相关资料,萌发了创作的想法。 1956年秋,罗、刘、杨在南温泉从事创作,在共同创作作品主题、构思、框架结构基础 的基础上,分工负责各章创作,随后反复研究编纂。 原告负责写《江姐姐》、《老大哥》、《云雾山》等章。 约半年, 人的初稿完成,汇编成书,暂定为《被困的世界》,签名罗、刘、杨。 由于当时原告不小心被留党处分了一年,“被困世界 界”的稿子由罗、杨二人撰写第三、第四、第五稿于1961年定稿。 小说后来改名为“红岩”。
标题:“《红岩》着作权案一审有结果 作者仍是罗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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