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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8年3月23日南方都市报

昨天,东莞市第二人民法院虎门巡回道路交通事故法院虎门交通警察大队成立。 本报新闻记者吴继顺报道。 虎门镇发生的交通事故在虎门交警大队解决后,当事人可以直接向法院申请调解强制执行,无需向法院提起诉讼。

据介绍,虎门交通事故巡回法院由东莞市第二人民法院选出的高级法官和书记官两人组成。 每周一到周五,虎门交警大队巡回法庭将在“一站式办理”的工作机构开业和服务交通事故双方。

“一站式”处理方案是指道路交通事故发生后,交警部门首先进行调查取证,出具事故说明,组织事故当事人进行行政调整。 协商一致后,拟定行政调解协议,发送给各方。 当事人可以根据协议向巡回法院申请司法确认。 经司法机关确认当事人不履行的,可以直接向巡回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2019东莞虎门车祸(虎门沙角交通事故)”

警方调解未达成协议的,巡回法院事先介入,协助调解的巡回法院调解不成功,适用简易程序的,法院启动迅速裁断程序,实行迅速审查的迅速衔接。 对案件较多的个别案件,指导当事人到法院立案解决。 在整个案件的解决过程中,当事人可以直接向巡回法院申请诉讼前的财产保全或者解除财产保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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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2019东莞虎门车祸(虎门沙角交通事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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