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篇文章707字,读完约2分钟

线索:

前几天相继发生了女大学生失踪事件。 因此,公众要求加强对儿童和妇女的保护的呼声越来越高。 不,一波还没平息,又来了攻击。 广西灵山又发生了恶性砍杀,但这次的受害者不是女大学生,而是无法忍受的小学生。

事情回顾:

年9月26日6时20分,广西灵山平山町发生恶性事件。 4名该町古浦小学的学生被上学途中的中年男性砍伤,3名儿童当场死亡,1名儿童被送往坪山卫生院急救送死。

事件发生后,当地党委、政府领导赶到现场及时处理。 目前,公安机关正在全力追捕犯人。

涉嫌故意杀人

故意杀人是指故意非法剥夺他人生命的行为,是侵犯公民人身民主权利的犯罪,是我国刑法中性质最少的最恶劣的犯罪行为之一,需要严惩。

我国《刑法》第232条规定:故意杀人,处死刑、无期徒刑或10年以上有期徒刑。 情节较轻者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 故意杀人罪是行为犯,只要行为人犯故意杀人罪,就是故意杀人罪。

生命权是公民人身权利中最基本、最重要的权利,因此无论被害人是否实际被害,无论被害人处于故意犯罪的准备、未遂、中止的哪个阶段,都应当构成犯罪,立案侦查。

中年男子恶意杀害4名小学生,4名无辜儿童不分目的死亡,完全符合故意杀人罪的所有构成要件。 因此,涉嫌故意杀人的人,必须依法惩处。

@所以是烟,你想向孩子发泄什么? 没有球!

@我不胖:强烈建议学生配备保镖

@赵品然:请让人民兵为学校而立。 人民需要你!

结论:

每次发生这样的事件,我都会情不自禁地问:“为什么要伤害无辜的生命?” 为什么! 其实处理问题的方法有很多。 没有必要用暴力发泄愤怒。 这样做只会害人。 我真心希望犯人快点上绳子下地狱,付出代价。 (法国。 com )

标题:“广西灵山发近日广西灵山信息事情生恶性砍杀事情 杀人是否需偿命()”

地址:http://www.hongyupm.com/gnyw/14607.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