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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入学习总书记的国家安全总体构想,结合教育体系实际,年9月,教育部发布了《大中小学国家安全教育指导纲要》(以下简称《指导纲要》)。 指导纲要落实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安全法》提出的加强中央中小学国家安全教育和“将国家安全教育纳入国民教育体系”的要求。 比较地方和学校对国家安全教育重视不够、实施不够、缺乏全面系统、实现全覆盖等问题。 国家安全教育总体规划设计进一步确定了地方和学校的教育责任。
指导纲要以国家整体安全观为指导,系统设计大中小学校各科的教育目标和学习文案,强调启蒙,增强国家安全意识,树立国家整体安全观,实践国家整体安全观的递进要求。 强调全行业、全校段的涵盖面,有机结合学科(专业)优势,综合阐述不同行业整体国家安全观的宏观要求,浓缩成通俗易懂、可实施的学习文案和要求。 提出实施国家安全教育的保障要求,保证“有负责人”、“有导师”、“有职业生涯”。
指导纲要确定了国家安全教育的第一个副本,涉及政治、土地、军事、经济、文化、社会、科技、互联网、生态、资源、核和国外利益等12个行业的安全,以及空之间、深海、极地、生物等4个新行业的。 围绕《国家安全教育知识附录重点》的重要性、基本内涵、各行业面临的威胁和挑战、维护的途径和做法等提出学习要求,并在文案的基础上,开展一级和二级知识点,提出起点和学科展望方面的建议。 将各行业的安全第一学习文案具体化、精细化,帮助各学科准确把握、系统整合。
《指导纲要》对实施方法和考试评价提出了确定要求,强调多样化的玩耍方式开展国家安全教育,在高校开设公共基础课,有机整合中小学学科课程,开展主题教育活动吸引学生体验感,加强校园文化推广,使学生不为人知。 考试评价强调快速发展性、过程性、多元性,要求纳入学生综合素质档案以保证国家安全教育的实施。
标题:“教育部:国家安全教育纳入学生综合素质档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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