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据河北信息网报道,年5月19日至6月7日,省委、省政府环境保护监察局在衡水市开展环境保护监察工作。 8月18日,监察组向衡水市反馈环境保护情况,移交检测中发现的相关问题线索。 衡水市专门成立了调查问责指导小组,根据监察组移交的问题线索进行了客观全面的调查。 目前,调查问责工作已经结束,衡水市已认真追究45名负责人责任,其中部门级干部6人,部门级干部20人,部门级以下干部16人,公司经理3人,党政纪律处分26人,勤勉谈话6次,13次协商。
“安平县和深州市的垃圾渗滤液解决设施未启动,渗滤液未得到解决直接送到城市生活污水解决场解决。 饶阳县垃圾填埋场渗滤液解决设施未投入运行,垃圾未计量、压实或覆盖土壤。 没有排水沟、空气导管和车辆消毒设施。 谈衡水市住建局副局长梁长江。 衡水市住建局城建处处长张建国、深州住建局副局长刘占福和安平县住建局副局长赵桥分别被给予行政警告。 张岱泉,饶阳县住建局原党员,安平县垃圾、
“衡水水务局违反规定起草了《关于取消衡水湖东湖饮用水水源地的通知》,但没有完全掌握相关政策。 省环境厅和省水利厅向衡水市政府通报说,无权取消衡水湖东湖饮用水水源,水务局未能按照市领导的文件和指示开展相应的事业,也未能取消市政府的《通知》,因此失职。 ”。 衡水务局长张彦军接到警告。
“衡水市地下水水源地一级保护区不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要求,管理普遍违法,水源地保护不到位。 》衡水水电水务集团副总经理刘俊华、供水企业经理郑建恒分别受到党纪处分,供水企业生产部主任刘受到党内警告处分。
“衡水湖自然保护区顺民庄污水解决站于去年5月建成并投入运行。 该站解决的废水进入衡水湖地表水水源一级保护区,有关部门未及时掌握,未采取相应措施的衡水湖污水解决厂一期工程建设进度缓慢、严重滞后,中央和省级配套资金超过5000万元。 ”。 衡水湖新区管委会副主任刘振昌在接受采访时表示,资源保护局局长刘点超和职工衡水市环保局最新动态梁洪宝分别受到警告。
衡水市汽车拆解公司未设立危险废物暂存室,长期存在将危险废物移交合格单位处置等违法行为,监管不到位的衡水市商务局党组成员、杨氏、深圳市商务局副局长免除党纪处置,衡水市商务局市场体系建设科长孙氏、深圳
“安平县第二医院长期露天焚烧大量医疗废物,安平县医院非法处置医疗废物,监管不力。” 衡水市委副书记、研究员李长春
“枣强县新屯镇多村毛皮加工公司的污水直接排入渗透坑”。 枣强县新屯镇党委委员季。 王焕杰,东岳村党支部书记。 胡东方,胡辛庄村委会副主任叶奎林村委会主任郑耀明。 下屯村委会主任夏福来是党内受到警告的新屯镇工作人员王有兴是被给予行政警告的新屯镇工作人员蔡宝生和杨分别受到警告。
5月22日,衡水市生态环境保护委员会召开2019年第一次会议,深入学习习大生态文明思想,认真落实中央和省政府决策部署,通报上级检查人员整改进展情况,部署要点业务。 衡水市委书记王主持会议并讲话。 衡水市市长吴小华出席会议并讲话。 衡水市委副书记狄毅、副市长王世坤出席了会议。
会议公告
中央省委、省政府环境保护检查员对衡水市生态环境部年至2019年整改工作和强化监管工作进行“考核”,报道今年1月至4月的空气体污染综合治理情况。 衡水市水利局、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市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局分别发言。
在会议上指出
深入学习大规模生态文明思想,切实增强抓好生态文明建设的政治责任感和历史使命感,坚决落实党中央、省委、省政府的决策部署,抓好“生态文明建设工程”,进一步认识形势,理清思路,加强贯彻落实,果断
会议强调
要以的难点为中心,全面提高生态环境的管理水平。 要牢固树立系统管理理念,树立整体观、长远观和整体观,协调推进生态环境保护和新型城市化、实施农村振兴战术、改善城乡居住环境有机结合、造林、农业结构调整、节水型城市建设等。 促进绿色快速发展模式和生活习惯的形成,努力扩大综合生态效益。 我们要坚决打赢保卫蓝天的战斗,用科学、准确、铁腕治疗雾霾,组织实施夏季攻势,做好“四个加强”的工作,努力细化、精准化。 我们要保护清水,继续推进地下水超采综合治理,加强大运河、黄阳河、滹沱河等重要河流治理,彻底清除城市黑臭水体和农村污水池,进一步推进衡水湖生态保护和修复。 努力纠正中央和省政府反馈的问题,切实进行现场整改、严格整改、正确整改。 要加强环境保护法的执行,各级纪委、监察、政法机关和相关职能部门要依法查处和打击环境污染的违法犯罪行为,保持高压态势,形成强烈冲击。
标题:“衡水市环境保护局最新动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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