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月27日晚,武汉传媒学院在其官博上发表《我院学生郑某某涉嫌盗用、剽窃他人著作问题调查与处理声明》,全文如下。

此前,读者宣布,原创作品被我院学生郑某盗走,剽窃后报名参加“国内大学生艺术节”和“华润漆“新星”青年室内设计师大赛”,高校迅速成立调查组调查此事。

根据国家教育部《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国家教育部令第41号),根据学校领导事务会议科研决定,对郑某某学校暂缓处分,取消郑某武汉传媒学院-2021年度校园内一等奖学金,取消学业奖学金考核资格。 郑某某已经了解了自己的错误方法带来的负面影响,向创作者和广大群众发表了道歉。

“武汉传媒学院回应学生偷词条:抄袭是真的。”

在此,感谢各界人士历来对我院的关注,高校以此为鉴,进一步加强和健全我院师生学术社会道德基本建设、标准学术规范,在各方面进行科研诚信和学术道德教育主题活动。 将来,大家将一如既往地严厉治学,对一切学术不端的个人行为的零容忍进行比较、检验,决不允许。

“武汉传媒学院回应学生偷词条:抄袭是真的。”

标题:“武汉传媒学院回应学生偷词条:抄袭是真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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