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审判的焦点
柏杨律师:以危险的做法危害公共安全罪,主观上必须搁置,客观上必须继续推进和冲突。 目前,没有充分证据表明柏杨主观上是否自由放任。 他的行为是引起交通事故的罪
以危险的做法危害公共安全罪
公诉人指控说,虽然知道吸毒会产生幻觉和不自然,但吸毒后以高速驾驶进入市区,危害公共安全的主观态度是放任自流的态度,以危险的做法构成了危害公共安全罪。
年前,乘坐四川男子柏杨车进入成都市中心,造成1人死亡,4人受伤。 交通事故的原因是毒品。 为了严惩“吸毒驾驶”,公诉机关以“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的重罪起诉,在四川省首次起诉吸毒驾驶事故。 昨天,高科技法院口头宣布柏杨犯有危险手段危害公共安全罪,判处12年6个月有期徒刑。
高辛检察院检察官称,31岁的柏杨有4年吸毒史,1人死亡,4人受伤。 事发时,柏杨是企业的专职司机。
柏杨因涉嫌交通事故被拘留,因涉嫌危险做法威胁公共安全被高辛检察院逮捕起诉。 “毒品驾驶”和“酒后驾驶”不同。 在司法实践中,毒品驾驶事故一般以交通事故罪和以危险做法危害公共安全罪两大罪名被起诉。 地方法院的判决不同。
在指控中,检察官声称柏杨在事件发生的上午玩了游戏,喝了K粉后打起了精神。 那天早上,柏杨集中精力开车,打起精神,又吸了K粉。 事故发生前十分钟左右,柏杨认为他吸毒成瘾,但他没有停止。 柏杨有8次违章驾驶记录,违反了6条不同的交通法规。 柏杨一直对公共安全漠不关心。
今年3月,高科技法院审理此案时,柏杨认罪并说“对不起”。 公诉人认为,柏杨的行为构成“以危险的做法危害公共安全罪”。 这是四川省首次以重罪起诉“吸毒驾驶”。 检方表示,柏杨知道吸毒后会出现幻觉和恍惚状态,但吸毒后仍高速进入市区,威胁公共安全的主观态度是放纵。 从加速度可以看出,事故发生时的车辆在柏杨的控制之下。
柏杨律师张勇认为,柏杨的行为构成交通事故罪。 他说,为了弄清楚吸毒后的事故构成会以危险的做法危害公共安全罪,主观上必须放任自流,客观上必须开车继续碰撞。 目前,没有充分证据表明柏杨主观上是否自由放任。
昨天上午,高科技法院刑事法庭重新开庭,被告人柏杨站在被告席上,常常低头。 死者的亲属,王乐妍、王晶的哥哥和姐姐,以及柏杨的亲戚和朋友很早就来到法庭,等待法庭的判决。 奥森听了判决,什么也没说就摇晃了身体。
“服用柏杨药物开车是非常危险的行为,威胁公共安全,造成死伤。 他不应该被判交通事故罪”法官说,合议庭全面考虑柏杨的行为,同意公诉机关的指控,认为他犯了危险的做法危害公共安全罪,判处有期徒刑至少十年。 柏杨的行为是间接故意的,应该和驾驶直接故意碰撞加以区别。 柏杨的家人支付了近1万元,柏杨的企业支付了约60万元,得到了受害者的理解。 柏杨认罪态度很好,没有
{1}突然冲进人行道,撞到了77岁的王兴,压在了车下面
{2}撞到了骑三轮车的26岁个人商人和骑电动车的23岁女大学生
{1}柏杨在十几条车道上行驶,直到动弹不得。 {2}王兴的老人被严重拖动,50米后死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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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专家建议“毒品开车进监狱”
据《法制日报》报道,今年6月26日,国务委员兼公安部部长孟建柱向全国人大常委会报告禁毒执法情况和禁毒工作时表示,鉴于吸毒问题日益严重,建议在制定刑法时增加“吸毒驾驶罪”。 近年来,“毒品驾驶”对道路交通安全危害加大,恶性交通事故频发。 但是,现行法律法规没有对“吸毒驾驶”设定相应的法律责任。 因此,司法界和相关部门的许多人表示,有必要考虑“吸毒坐牢”。
《法律与生活》通报:四川鼎立律师事务所主任、全国政协委员石杰在今年全国人大期间向大会提出了“坐毒品车坐牢”的建议。 柏毒品案是丁伟提出“吸毒入狱”建议后的案件。
标题:““毒驾”致1死4伤 罪名争议成庭审焦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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