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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工罚工资10万,“诽谤”项目经理送检贪污5万,项目部侮辱“诽谤”项目经理30万。 最近,网上公布了“最牛劳动决算表”,引起了网民的广泛讨论。 接到这份“罚款通知书”的劳务企业负责人告诉北京青年报,他们向施工人员讨薪一年多了,不仅没有讨薪,还收到了这份罚款通知书。 被罚款的施工方项目经理黄先生说罚款是根据双方签订的合同条款执行的 “这是初版,如何实施要看和劳务企业讨论的结果。 ”。
昨天,《北青报》记者联系了“最高劳务结算表”获得者四川钟毅劳务企业。 企业负责人李老师表示,年5月,劳务企业与安天业建筑工程有限企业签订合同,承担龙县“肇兴金都”项目1号楼、4号楼的施工。 劳务企业安排150多名来自四川和陕西的工人在该项目下从事,直至该建筑于年8月关闭。
“项目结束后,施工方拖欠工资,因为开发商没钱。 我们找了建筑企业,也找了开发商,但钱没回来。 ”。 李老师告诉《北青报》记者。
“不仅如此,他们还给我们剪了票。 》李先生向《北青报》记者提供了长达6页的《龙县肇兴金都项目1、4号楼公益劳务决算表》。 劳动结算表的“违约项目”一栏共记载了21件罚款。 有因与施工方管理人员吵架而被罚款的工人,有因索取工资而被罚款的工人,也有因邮件而被罚款的工人。
《北青报》记者在声明中看到,刘、熊在项目部多次侮辱、诽谤项目经理,罚款30万元。 梁给坑发邮件,项目经理贪污,罚款5万元。 这些工人因限制开发商被罚款十万元。 各种名目的各种罚款共计87.4万元。
昨天,《北青报》记者联系了安天业建筑工程有限企业陇县“肇兴金都”项目经理黄先生。 他承认,该声明是他自己出具的,其中罚款均按照西安天业建筑施工企业与四川钟毅劳务企业签订的《建筑工程劳务承包合同》中约定的条款执行,这是公司的内部管理规定。
“我们的合同中有这样的条款。 ’黄先生告诉《北青报》,双方签订的合同中有履约、安全文明工程等条款,劳动者不损害信访、投诉、追讨工资等施工者的声誉。 发生类似情况时,施工方每次扣除劳动者履约保证金5万元以上。
“在项目过程中,工人干扰项目进度的行为,如围堵、谩骂、扔啤酒瓶,几乎打了我们的员工。 作为项目经理,我必须保证这个项目正常进行,不受干扰,所以只能开这张票。 关于建筑企业是否拖欠工人工资,黄先生说:“我们没有拖欠农民工的工资。 这是我们和劳务企业之间的矛盾和纠纷。”
然后,黄先生对《北青报》记者说:“这个说法只是第一版,那里写的并不意味着一定要这样做。 关于如何解决这些问题,必须和劳务企业坐下来商量处理。 依我个人的看法,如果真的不行,就办司法手续。 ”。
北京润律师事务所律师晓寒认为,农民工有权通过合法途径获得工资。 根据媒体报道的建筑企业与劳务企业签订的合同,有些条款限制了农民工维护合法权益的救济途径。 的某些条款是违法的,应该是无效的。 例如信访投诉是法律手段,不应该禁止。 但是,可以在合同中约定禁止通过非法手段获得报酬。 因此,施工企业的行为是否合理取决于合同的具体条款。 复印/见习记者应星
标题:“劳务企业讨薪被罚87 工人骂项目经理罚30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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