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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京报(记者倪荣奎)今天( 12月17日)报道,贵州省西南部安龙县广龙煤矿发生煤炭和瓦斯突出事故,造成14人死亡,2人被困。 新京报记者了解到,广龙煤矿多次被处罚,无证生产经营原煤被没收获得违法所得,因此列入应急管理部门公布的安全生产失信联合处罚“黑名单”。 贵州省煤炭监督局盘江分局曾赴广隆煤矿进行节前安全检查,发现7处危险。

“安龙县广隆煤矿事故中央信息”

根据西南布依族苗族自治州委员会推进部的报告,今天1点30分,安龙县广龙煤矿发生了煤与瓦斯突出事故。 黔西南消防队出动了5辆车,14人参加了救援。 经初步验证,本级井下作业人员23人,安全提高7人。 截至9时,安龙县广隆煤矿事故中央信息全力搜救,14人遇难,2人被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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贵州应急管理部门报告称,事故发生后,黔西南州矿山救援队、当地消防队、盘江救援队、六枝救援队赶赴现场进行救援。

工商资料显示,2005年6月,贵州省黔西南州安龙县格塘镇成立安龙广龙煤矿有限企业,隶属于广龙煤矿。 法定代表人徐万平,注册资本1500万元人民币,经营范围为原煤开采和销售。

据新京报记者检索,事故发生地广隆煤矿多次因各种问题被相关机构处罚。 其中,年3月23日,安龙县市场监督管理局执法人员发现安龙县广龙煤矿有限企业无证生产经营原煤,予以行政处罚,没收违法所得。

据应急管理部官网消息,今年3月,应急管理部公布了2019年第一届安全生产失信联合处罚“黑名单”。 其中包括广龙煤矿。 其失信行为包括井下有隐藏的工作人员面,使用暂时封闭回避监管,通风系统不完善。 根据安龙县人民政府2019年9月18日发布的消息,贵州省煤炭监督局盘江分局对涉案煤矿进行了节前安全检查,查出了广龙煤矿7处的危险性,并对煤矿的危险性出具了执法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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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新网北京12月17日电(中国青年报、中国青年网记者宁迪)记者从应急管理部门获悉,截至12月17日9时,黔西南安龙县广隆煤矿发生煤炭和瓦斯突出事故,造成14人死亡,2人被困。

12月17日1时30分,贵州省黔西南州安龙县广龙煤矿发生煤与瓦斯突出事故。 经初步验证,本级井下作业人员23人,安全提高7人。

事故发生后,黔西南矿难救援队、六枝矿难救援队、盘江救援队共计82人拥有救援车辆8辆、指挥车1辆、相关救援设备,当地消防救援队出动18人、6辆车,抵达现场进行救援。

应急管理部门已经派工作人员到现场指导应急救援和事故调查。 贵州省政府、贵州省应急管理部门、煤炭监督局、能源局、公安厅、卫健委等负责人赶到现场。

应急管理部党组书记黄明、副部长付建华、尚勇接到报告后,与贵州应急管理部、贵州煤矿安全监察局、贵州消防救援现场联系,要求全力搜救失踪人员,科学安全救助。 尽快查明确保救援队安全的事故原因,通报全国认真调查重大违法生产活动的事故情况,各地举一反三,督促吸取教训,认真消除安全隐患,严格防范生产安全事故。 (经济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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