过去半年,喷香港拒绝保释的情况很多。 像许多案件一样的前立法会议员许智峰与外国政治家合谋欺骗本港法庭,夺回被阻止的旅游证件,以参加化为乌有的所谓国际气候会议为借口,经由丹麦逃亡英国。 参与暴动和两起暴行罪的曾志坚,当然即使旅游证件被扣押,但仍在逃的台湾12人,不必说没有被内地海警逮捕,而是现在逃过了法网。

“黎智英在香港社会被保释,香港市民:严惩小偷!”

24日,黎智英财雄势的大年夜在外部权力支持的同时,在台湾进行着大年夜量营业,据说随时有可能逃走。 再加上,否决派坚持逮捕嫌疑人的逃亡案例,证明了法庭规定的保释前提太宽松,等于变相放生。 另外,香港媒体24日评论说,黎智英保释的前提比较严格,相当于在家中服刑,考虑到逃跑的风险。 那么,为什么不直接拒绝保释申请呢? 保安严厉的赤柱监狱,比起“离家出走,不能离开港口”的法庭指令,肯定能保证在法庭做出判决之前留在香港。 这就是法治的重要意义。 另外,黎智英在保释时期按部就班,其诚信已经破产。 他同样是西方反华权势的棋子,帮助他逃亡的人和组织不少。 谁也不能拍拍胸脯放弃逃跑。 这样法庭就很难承担其责任,喷香港的法治一定会受重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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