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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投标人应符合《政府采购法》第22条规定的条件
一)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文书)
2 )具有良好的商业信用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上一年度财务状况报告或2019年财务报告,投标人新成立不到一年,提供银行出具的信用说明书复印件)
3 )具备履行合同所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提供相关说明资料)
4 )有依法缴纳税款和社会保险基金的良好记录(提供2019年任何一个月的纳税说明和社会保险基金缴纳情况,如依法免税,无需依法缴纳社会保险基金等,需要提供相应的说明书文件)。
5 )5)
在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没有经营活动的重大违法记录(提供自制样式的书面声明)。
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持有比较有效的工商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可以独立承担民事责任,并具有从事本项目的经营范围和能力。
三 投标人必须具备乙级(以上)土地规划组织等级证书和乙级(以上)城乡规划编制资格证书。 (提供比较有效的资质相关说明)
四 投标人未被列入不可靠的执行人名单、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政府采购重大违法不可靠的行为记录。 根据征信中国网站()或中国政府采购网()的主要信用记录新闻进行查询(基于招标截止日征信中国网站或中国政府采购网上采购代理机构的查询结果)。 如果咨询结果显示“未找到所需的新闻”,则认为不存在此类不良信用记录。 相关失信记录失效的,投标人应当提供相关说明资料)。
5 .公司负责人为同一人或具有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参与同一合同项下政府采购项目的投标
(提供书面声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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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信宜市自然资源局信宜市国土空间规划“一张”建设及现状判断服务项目竞争性磋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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